“孙锐没有图情的可能,有没有别的目的。”蔡德军带着这个疑问来到了杀人现场。
一次、两次,一连数十次,均没发现疑迹。蔡德军沉思着。他坐在床上,顺手把床单上一个褶皱拉平。
“血迹!”被褶皱遮住的床单上一片很均匀的喷溅血迹,立时现了出来。蔡德军的精神为之一振。
“出事后,你动过床铺没有?”他问死者的爱人王相奎。
“没有。屋里的东西我什么也没动。”
蔡德军望着这片血迹,大脑迅速闪过一个镜头:死者被菜刀砍倒后的一瞬间,一股鲜血溅在床单上。接着,凶手翻动床铺。溅上鲜血的地方被折成一个褶皱,把血迹遮住了。
凶手肯定翻动了床铺。蔡德军轻轻掀开床铺,果然,在第7层棉褥上发现一个血手套印,与留在门上的一样。再找,又在衣柜里的衣服上发现了同样的血手套痕……
现场三个相同的血手套痕与杀人动机有没有关系?从翻动的地方看,凶手像在找什么?蔡德军脑中划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蔡德军找到了死者的同事和亲属。
“出事那天,下班后我和小孟一起走的。每月7号是我们公司工资发领日。我俩领完补发的12元洗理费就回家了。到家是5点40分。”和死者一起回家的刘燕杰说。
“姐姐周五晚上回到妈妈家,周六早上走时,妈妈拿出3元钱让她买肉。可到周日晚上姐姐也没回来,我就去找她,这才发现她已经……“”
“什么!?12元洗理费、3元买肉钱,现场怎么没发现?”蔡德军几乎快要吼了起来。现场勘查如此不严密,案情了解如此不细,确实令他生气,但他很快又冷静下来了。
现场三个相同的血手套痕,不翼而飞的15元钱,难道这是巧合,还是凶手顺手牵羊?杀人因素到底是什么?
蔡德军经过对案件的重新侦查了解,向专案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第一,无论凶手出于什么目的杀人,他都留下一个稳定的脸谱:一个具有盗窃和图财本质的人。
第二,凶手行凶后,虽翻动衣柜,但未换下血衣就离开现场,说明凶手家居不会太远,就在505宿舍内。”
第三,这是一个突发性案件,凶手作案时心情不慌乱,戴上手套从容作案;翻动室内,却没有拿走手表、电视机,有回避赃物的心理。说明凶手是一个有劣迹的人。
第四,如果以上三点成立,案发多日仍不见凶手一点动静。可见凶手是个比较狡猾、善于伪装的家伙,很可能从我们手中滑过,成为漏网之鱼。
蔡德军胸有成竹地一挥手:“我分析,符合这几点的只有一个人!”
“谁?”
“孙锐!”
“孙锐没图情的迹象。”有人提出异议。
“他有图财的可能。”
“可现场什么也没丢失。”
“不,现场有15元钱丢失。3个相同的血手套痕,也证明凶手作案后翻动床铺和衣柜是为了寻找钱财。凶手没有动桌上的手表、电视机,是有意回避赃物。”
“难道他就为了15元钱杀人?”
“单纯为了15元钱杀人显然不可能,但不可能并不意味着不能。发案前后,孙正为被公安机关收审的于文江、于文海兄弟疏通关系,并多次向欠他180元钱的艾某索账,可见他有用钱之需。”
“死者被害的时间是6时半至7时半,孙锐声称6时半吃完饭,坐了一会儿就下楼,去电车站接他爱人。可他爱人回来时已近8点,这之前的时间他干什么去了?所以,他占有作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