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灰狼出去捕捉猎物了。
之所以驯服灰狼,也是有这方面的考量,毕竟狼跟猎犬差不多,只是野性更凶,比猎犬更适合抓捕猎物。
而且它很熟悉这片森林,知道哪些地方能抓到猎物,不需要自己指手画脚。
“呜~”
忽然,山洞外面响起一阵呜咽声。
一道黑影迅速闪过,瞬间钻进了山洞,在黑暗中如同鬼魅!
林羽眼皮都不抬一下,丝毫不慌。
一听那个声音,他就知道灰狼回来了。
更何况,野兽可不会贸然闯进一个火光明亮的山洞,几乎所有野兽都很怕火。
脚步声传来,还伴随着呼哧呼哧的喘气声。
林羽抬了抬眼皮,只见灰狼嘴里叼着一只毛发染血的野兔,谄媚无比的凑了过来。
到了近处,灰狼松开嘴巴,把野兔“放”到地面上,又对着林羽吐舌头,像一条家养的忠犬。
野兔看起来很完整,除了身上染血,以及脖子上的致命撕咬伤,几乎见不到哪里少了块肉。
说明灰狼很老实,半路上没有偷吃!
也正常,这头灰狼已经把他视为“狼王”,捕捉回来的猎物,自然第一时间交给狼王享用,哪敢偷吃啊?
不过……这只野兔的卖相属实有点恶心。
身上全是血,还有灰狼的口水,一看就倒胃口。
林羽叹了口气,没办法,该吃还是得吃,总不可能饿着肚子吧?
更何况,野外求生最忌讳的就是嫌弃。
有东西吃就已经很不错了,就怕什么都没有,只能吃昆虫填饱肚子。
拿起刚磨好的石刀,林羽直接抓起野兔的耳朵,扒皮,开膛破肚,去掉内脏,分离各个部位上的兔肉。
他从来没有处理过野兔,但是求生记忆里最不缺的就是这些,处理起来自然是得心应手,比那些酒店里的大厨还要牛逼。
很快,一只完整的野兔被分离成了无数块!
没用的内脏,以及一些相对不好吃的部分,都丢给了灰狼。
灰狼也不嫌弃,甚至对“狼王”的恩赐感到异常亢奋,急忙叼到一旁,美滋滋的享用起来。
林羽则是用木棍串起野兔肉,放在篝火上烧烤!
“好家伙,羽哥又一次刷新了我对‘逃亡’的认知,这到底是在逃亡,还是在享受?”
“天呐,我是来看逃亡的,不是来看美食节目的,大晚上让我看到这些,我这是造了什么孽!!!”
“刚没看,有没有老哥说说这是什么情况?羽哥怎么开始烧烤起来了?”
“那头灰狼,怎么看起来比我家的金毛还要聪明?尼玛,居然还会捕捉猎物回来!”
“狼要是不会捕食,那就不是狼了,我猜你想说的应该是,这头灰狼为什么这么听话,羽哥让它干嘛,它就干嘛,比你家金毛还要听话!”
“羽哥真残忍,可怜的兔兔……能撒点孜然吗?不然吃起来没味道!!!”
直播间里,什么弹幕都有。
然而绝大部分观众都感觉无比荒谬!
当其他犯人开始琢磨怎么越狱的时候,林羽已经成功逃狱。
当其他犯人还在琢磨怎么越狱的时候,林羽已经逃到了森林深处,此刻还在优哉游哉的烧烤……
确定这是逃亡节目,不是美食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