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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炼铁熔金御火吞天(第1页)

“运城的知县,如何敢插手我幽县事务?”

李成运尽显张狂,本就魁梧无比的身材,在血气运转之下更显威猛,犹如巨灵神降世,压迫感十足。

“铁棠,你的名讳李某早有耳闻,大家都是隶属巡检司,本官也不跟你废话。

除非是清水郡总郡捕签发的刑拘令,否则今日你从哪里来,就乖乖回到哪里去。”

嘶!

铁棠深吸一口气,知晓以寻常手段。。。。那是带不走李成运了。

这里面其实有些问题非常微妙!

运城知县签发刑拘令。。。。能不能逮捕其他城池的总捕头?

理论上可以!

不过实际操作情况下,没有人会这么做。

这种跨城执法,首先就过不了当地知县那一关,其次还有县丞。

没有人会喜欢别的官员,特别是同级官员,来插手自己地方的事务。

还有第二点,也是最微妙的一点。

捕快体系,乃是单独存在。

即便是本地的知县,对本地总捕头,也只是有名义上的管辖权。

真正涉及到捕快的功绩、赏罚、升降、调度等等。。。。。。完全不关知县的事。

知县在这些事务之上,甚至说不上多少有分量的话,真正的决定权都在巡检司!

比如铁棠由蓝衣捕快,越级成为运城总捕头,就跟运城知县无关。

乃是清水郡的总郡捕签发令状,直接跨级提升。

所以铁棠别说拿着运城知县的火签,就是拿着幽县知县的火签,也没有那么容易擒拿李成运这位总捕头。

李成运就是吃定了这点,并不怕铁棠所谓的刑拘令。

当然。

他也怕事情闹大,所以在能缓解的情况下,他不会做到这一步。

可惜铁棠来意坚决,他也只能就地打滚,赖在幽县不走。

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还能说上几句话。

去了运城——

不是任人宰割?

看到李成运如此坚决,铁棠解下腰间佩刀,递给比岐。

“既然如此,铁某只能‘请’李捕头配合一二了。”

法理上拿不下对方,那没有关系。

只要对方‘真心诚意’配合工作,这案子还是能办的。

可问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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