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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知道但是(第1页)

见黄蔚然少有的沉默不语,叶春江思索着如何开口,怎么把话讲得既让她不要心存幻想又可以不让她伤心欲绝。

“其实你也别太绝望,搞不好他大学毕业后,给人打工,处处碰壁,到时候他就知道你的好了。至少和你在一起他一辈子不愁衣食,少奋斗四十年。他那个女朋友怎么看都是会让他供养的类型,不是个能给他遮风挡雨的。”这话有些诛心,他看似开玩笑实则句句现实。

林含璋的家境顶多算普通,他在大学里因为颜值优势受尽追捧一呼百应,可到了社会上,每个人都忙于揾食,你长得再帅,如果不从事靠脸吃饭的职业,哪又有多少用处,不照样得靠自己打拼吗?哪怕是名牌大学生,难道还能毕业即暴富?每年211,985大学毕业多少人,一两万总是有的吧,他们毕业后的年收入能过百万的又有多少?单靠打工,光她送的那把价值连城的古董小提琴他一辈子也未必能挣来。倘若他是因为可笑的男性自尊拒绝她,那再过两叁年他就会知道在这个社会上,美貌虽然值钱,但也没那么值钱,娱乐圈那么多红不起来收入微薄的美人。至于穷人所谓的尊严,那就更廉价了,绝对不会比那把瓜琴值钱。

叶春江还有一句潜台词是等他进入社会,被生活搓磨,他没有今天的光彩,那你还会像现在这么喜欢他吗?他一开始之所以吸引你,不正是因为他美丽吗?倘若他不美了呢?或者你改变了审美,那他还有多少价值?

但他不必说,就像他知道她的庸俗与不堪,可他更知道了解她平凡的外表下有着怎样超凡的灵魂;知晓她粗糙和细腻情感;更喜爱的则是她不俗的品味和不凡的勇气,对自己所爱的人事物她永远不惧主动追求。她下定决心以音乐维生,哪怕是天赋平平也会废寝忘食钻研。对喜欢的人,总是充满热情并且大胆展现自己的爱,她喜欢的人最后也一定会喜欢她。更重要的是,对他这个无人认可的艺术爱好者的肯定,她欣赏他每一幅作品,每句解读的话都是他想表达但是因为技巧拙劣而穿达不出的。

他洞悉她的一切,甚至某些她自己都未发觉的微妙特质,但这无损于他对她的爱。人情世故,他懂得太早,所以对于她身上的某些小缺点,他可以视而不见。

林含璋不爱她,是他的损失。林含璋身上的美好品质和优越的容貌固然可贵,可他心爱的黄蔚然难道就不是独一无二的吗?总不能因为她爱林含璋,她就自动被放置到更低的等级。林含璋又有什么了不起的,也就长得好看而已,可这年头有钱人又有几个真丑的?好看的人也不稀奇,看得多了没有新鲜感了也就那么回事。而且打开手机,遍地都是美丽的容颜,没有谁是不可代替的。

林含璋也没有钱,看似视金钱为无物是因为他就没真正见过钱。如果蔚然不给他小提琴,而是把与之等价的现金放到他面前,那个场面肯定很壮观。叶春江压根不信他一个小城市出来的乡巴佬看到那么多钱能保持淡定,最不思进取的选择是把那些钱存到银行,每年的利息都有几十万,足够绝大多数家庭一年的花用了,也足够林含璋和他那个穷光蛋女朋友花的了。再过几年,他们难道不会为钱所累,想想都知道不可能。如果他真那么不拿钱当回事,直接把蔚然拉黑就行,没必要搞什么分手了还做朋友这套。

更可笑的是他对女人的追捧故作冷淡,这又有什么了不起的,另一种形式的小白脸罢了,说到底还是靠女人吃饭。如果他真不喜欢被女人追逐,直接冷脸拒绝不就行了,干嘛中央空调一样到处供暖,给人虚假的希望。不就是为了虚荣,想向他人展现自己的魅力吗,又何必惺惺作态?

黄蔚然好一会才回答:“话虽如此,可我不忍心看到美好的人被消磨。他没有对不起我的地方,他只是没在我身上找到他要的爱情罢了。如果他以后遇到什么困难,我肯定也会尽力而为的,我相信他对我也是一样。”

这也是他分手后还能和你做朋友的原因,你图他的色相,他图你的权势,这样的交换关系不正是我们自小就见过无数次的组合吗?再说你真遇到困难,也绝对不是他那个阶层的人能帮得了的,靠他不如靠我。

“所以你想开点了嘛?有没有好受点?”他继续描绘,精雕细琢眼睛,试图表现出她的神彩。

黄蔚然点头,“跟你聊过,肯定好受多了。可想明白也不代表立即就能让心情舒畅,我肯定要难过一小段时间,直到我找到下一个对象。有句话说的什么来着,怀念前男友就是因为没现男友闹的。回头我在学校里再找找呗,你看到靠谱的别忘了给我介绍。”

叶春江眼睛有点酸,她总是意识不到眼前的男孩子是她的同龄人,应在她的择偶范围内。就像兔子有不吃窝边草的习惯一样,她从不考虑他。她对他的守候与暗示视而不见。可在他需要的时候,又从不吝惜帮助与支持。在他怀疑自己,痛苦得恨不得放弃的时候她永远坚定的站在他身后,告诉他,即使他被父母抛弃,即使他的画一辈子不受人关注,一副也卖不出去,她依旧会支持他,奉养他一生,反正一个画家她还养得起。

她是他的挚交也是他的战友,他如果轻忽的表白,必然会让这美好的友谊破灭,这是他和她都心照不宣,不需言语来赘述的默契。

和短暂的爱人相比,他们还是更适合做朋友,他们拥有同样的追求,两个人都同样聪明。拥有一个挚友,在艺术的世界结伴而行那是多少人想都不敢想的幸运。他们已经如此被上天如此眷顾优待了,给予他们庞大的财富,聪慧的脑袋,平凡的才华,健康的身体,他们的容貌甚至不丑陋,继续贪得无厌只会招致灾祸。

爱情对他们而言当然包括其中,拥有自然皆大欢喜,没有也无关紧要。他们的生活可比沉溺于情情爱爱的庸人们精彩多了,主动权和挑选权,可一直都握在自己手上。

林信书把没吃完的必胜客快餐分门别类收好,扔掉是不可能的,她刚看到了随订单放进纸袋的外卖单,每一样都贵到完全超出她预料。如果她和他平摊日常餐费,她绝对不会让他大手大脚胡乱挥霍,不过现在她这个吃白食的除了努力把这些剩饭消耗掉也没别的能做的。预估一下,下周至少有叁四天只需要做弟弟的饭,这些美味佳肴一天两顿她都得好几天才能吃完。其实做单人餐也不难,问题是林含璋实在是吃的不多,饱得太快。给他做饭必须营养丰富兼顾口味,否则他那个身体很快得暴瘦。

上大学后他长高一点,也更瘦了,一看就知道没好好吃饭。到云南找她的时候,可能是那边气候不错,他总算多吃了几口,身上稍微回点肉。来到上海,饭量马上跌回原地,晚饭还经常不吃,喝两口牛奶就对付过去。

倒不是担心他的身体,她就是来照顾他的,不到叁个月把人伺候到身高189cm,体重不到65公斤,瘦得跟鹭鸶似的就太不像样了。她尽可能每天去菜市场买新鲜的菜就是为了能让他多吃两口。谢天谢地林含璋不吃零食,否则零食把胃占了他搞不好马上营养不良。

其实她本想送点没动过的给老板他们,毕竟她没有喜欢快餐到可以连吃几天到程度。可这些食物又不是她花钱买的,她不能借花献佛,所以也就想一下。如她预料,弟弟就吃了叁只凤尾虾,两块披萨,一块牛排,一口意大利面,两口海鲜焗饭。其实他们今天上午也没少运动,他尤其出了大力气,早饭也没吃,按照常理,他应该能多吃点。他也的确多吃了,大概多吃了一块披萨两只虾,饭量甚至还比不上她。

早饭没吃,一个上午精力充沛折腾个不停,中午就吃了那么点,晚上大概率一口不吃,因为吃完午饭都两点了。她实在很想在家弄点像样的晚饭,再把晚饭时间挪到七点半,那样他应该就能吃几口,但是她毕竟得上班,没法去买菜做饭。

明天再好好补偿他,多买点新鲜的他爱吃的菜,每样不能多,把种类弄多点。我也一块上桌,主要吃剩饭,反正以前在他家我也是吃剩饭那个。其实不讨厌吃他剩下的,只是她也不可避免的想吃点没人动过的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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