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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一命还一命(第1页)

GB:“兄弟,那我就先回去了,你在这老林子里可千万要当心啊,以后记得去找我。”

“金大哥,路上慢点。”

目送着金彪的身影消失在树林中,陆琦这才重新将背包收拾好,背起猎枪牵着大壮,继续朝林子里面走去。

离过年还有五天时间,宰了个熊瞎子,陆琦虽然吃了点亏,但金彪也给了二百七十多块钱。

陆琦准备在林子继续呆上几天,看看还能不能捞到什么宝贝。

老林子里狍子不少,这玩意傻乎乎的,抓起来非常容易,但几十斤肉带着身上多有不便。

陆琦宰了两只,剥皮放血,烤了点肉干装进背包,其余的都埋在雪堆里了。

深山之中遍地都是宝贝,如果到四五月份,里面的冰雪都化了,采摘药材会方便很多。

可现在地上的积雪有半米多深,挖药材有点不太现实。

在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里面,陆琦又逮了三只野鸡,还遇到了一群野猪。

但没来得及布置陷阱,只用猎枪打中了一头。

这只野猪不算大,但也有三四百斤重,陆琦身上的东西都背不动了,又舍不得这只野猪,只能砍树再做个爬犁。

大壮虽然是德牧,可拉爬犁却不比那种雪橇狗慢。

加上这几天跟着陆琦在老林子里转悠,耳朵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每天还能吃到肉。

现在大壮跟陆琦格外的亲昵,拉着爬犁在雪地上跑得飞快。

这次进山,陆琦的收获可不小,有金彪给的那两百七十多块钱,还得了将近五百斤肉,过完年办酒席足够了。

嘴里嗑着脆香的松子,坐着爬犁穿梭于树林之中,陆琦可谓是春风得意。

人家两三个月还吃不上一次荤腥呢,自己来老林子逛一圈,吃喝不愁。

如果有可能,他真想在这深山老林里生活一辈子。

但根据前世的记忆,最多再过两年,提振市场经济的政策就会在东北落地。

到时候农场,林场,甚至是矿场都会转为私人承包,民营商店更是遍地开花。

有不少人在这个“风口”赚到第一桶金。

陆琦也想做买卖,正好趁着这两年积累资金,等市场经济活跃起来的时候,才能大展拳脚。

就在他畅想未来的时候,拉爬犁的大壮忽然放缓了脚步。

陆琦稍稍愣了下,抬眼看去,只见前方三五十米远,有几个头戴狍皮帽的鄂伦春人。

鄂伦春人常年呆在深山老林之中,千百年来都以游猎为生,很少跟外人打交道。

狍皮帽,兽皮袍就是他们的标志,手里还拎着猎枪,腰间挂着砍刀,脚踩麂皮靴。

陆琦上次进山碰见东北虎,就是碰见这些鄂伦春人,才保住了一条小命。

见前方那五六个人正在围着几只死去的野狼割肉,陆琦正想过去打个招呼,对上次的救命之恩表示感谢。

可走到他们身边的时候,这才发现雪窝里还躺着一个浑身是伤的小家伙。

这小家伙看上去也十二三岁的样子,身上的皮袍已经被撕开了,胳膊和胸口还有不少血淋淋的抓痕。

小脸煞白,身下满是鲜血,一动不动像是断气了似的。

两个中年的鄂伦春男子,正在旁边挖坑,将砍下木头做成椽子挡在坑边,那些细小的树枝则被铺在坑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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