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叶凡眼里,林初雪就是生活在衣食无忧的千金大小姐,她根本不懂人心险恶,不懂人间疾苦,更加不会知道什么是人性黑暗,她只是一味地认为她身边所有的人都要帮助着她,爱护着她,讨好迎合她。
所以,她从来都没有意识到过自己的身上有多少缺点,而她最大的缺点就是自以为是!
看着叶凡一副漠然的样子,林初雪蹙了蹙眉,没好气的说道:“记得!怎么了?”
叶凡神情认真,语气傲然说道:“你当时看到的只是前方的繁华都市,而我看到的是浩瀚星空,无尽的宇宙,万千世界,我们看的东西不同,因而见识也不同,所以,你别拿自己的世俗之见,衡量别人的观点……因为在我眼里,你的世俗之见只不过如尘埃般微不足道!”
“你?”
林初雪气得浑身发抖,甚至眼眶都有些发红了。
自己好心劝说,叶凡却不识好人心,说自己只是世俗之见。
这时,林初雪气没打一处来,“叶凡!要不是我害怕母亲为你的事而操心,我才懒得跟你浪费口水!我最后赠送你一句话!‘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等到哪天你没有了利用价值,那些大佬也会将你抛弃!你好自为之吧!”
说完!
林初雪气得扭头就走了出去,看样子似乎气得不轻。
看着林初雪远去的身影,叶凡嘴角泛起一丝傲然的冷笑。
“林初雪!我也赠送你一句,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你只是凡夫俗子,你岂能明白仙尊的追求?”
“百年之后,你们终归化作尘土,魂化一缕青烟,随风而去,而我一千年,一万年,万万年之后依然在这里!”
……
当天晚上!
叶凡跟陈姨她们约好晚上七点左右,在龙泉酒店门口见面,然后一起参加酒会。
龙泉酒店,是金州赫赫有名的大酒店,其规模之宏伟壮观、气派程度远超一般五星级酒店,这里的豪华装潢,高级消费水平,还有各类顶尖餐厅服务,都彰显着它富丽堂皇的一面,而且国宾级服务标准,在全国范围内享有盛名。
今晚的酒会设在这里,也说明了酒会档次高端,参加的都是达官贵人,身份非富则贵。
这时,叶凡坐着一辆出租汽车到达了酒店门口。
结果他刚刚下车,就看到离他不远处有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拿着一个破碗,蹲在路边,不断地跟路过的行人叩乞讨着。
“老板,行行好吧!施舍几块钱给我买面包吧!”
“先生!好人一生平安,您能不能给我打赏几块钱?我已经饿了好久了!”
“大爷!求求您了,给我钱吧!让我买瓶水喝!我快渴死了!”
……
那个乞丐手掌脏兮兮、头发蓬乱、身上穿着很破烂的衣服,脚上还穿着破烂的拖鞋、双腿已经变形,看上去似乎已经瘸了。
只见他声音虚弱地哀求着路人,但是没人愿意搭理这个臭要饭的,纷纷捂住鼻子,避而远之。
这时,叶凡停下脚步,转过头来,因为他觉得对方的声音有点熟悉,于是便走了过去。
而那个乞丐见有人走过来,只见他头都不抬,一边说着还一边伸手去拉叶凡的裤腿,“先生,您好心帮帮我吧,能不能给我一点钱,让我买口吃的,求求您了,我快饿死了。”
叶凡低头往下面一看,乞丐长得很瘦弱,脸上脏兮兮的,眼睛凹陷,眼神空洞,嘴唇干裂,身体瘦得皮包骨头,好像随时都有可能死去。
但看到对方的模样后,叶凡一眼便认出了对方的身份。
“徐天泽?”
叶凡漠然地冷笑了一声,叫了对方的名字。
呃?
这时,那个乞丐身子突然颤抖了一下,然后猛然抬头一看,当他看到叶凡的那一刻,他整个人脸色瞬间煞白。
“是……是你?叶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