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背后穿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惊得母女两人抱在了一起。
“寄春,心儿说得没错,我一直都没有放下你。”
被吓了一跳的两个人,这才看清楚,门口竟然站着一个熟悉的人。
“爹!你回来了!”
沈天心有些惊喜,小三去镇上报信,明明说生意忙来不了的,这会儿人突然出现在自己的眼前,还真是让人有些意外。
而一旁的李氏,连忙转过身子,背对着那个不敢面对的男人,身子都有些颤抖,她紧紧抓住手里的手帕,看起来十分紧张。
而沈富贵无意听见两人的谈话,也实在没忍住,说出了一直都不敢说的话。
一旦开了口子,就像决堤的江水,无法停下来。
“寄春,别再躲着我了,我真的从来都没有放下过你,你回来好不好?”
男人从未这么深情,李氏的心也跟着荡漾,她从来没有看到过男人的这一面,一时间,竟然手足无措。
沈天心在一旁望了望,决定还是不要当电灯泡,悄悄退了出去,把时间留给了自己的父母。
久久得不到回忆,沈富贵几步上前,直接就抓住了那双粗糙的小手。
“寄春,我们不闹了,你回来行吗?”
作为一个男人,他已经把姿态放到了最低,已经能看出来决心了。
李氏听着这些话,不可能没有一点反应,终究还是不忍心拒绝,她只问出了那个最担心的问题。
“你还认天思这个女儿吗?”
沈富贵身子一顿,盯着李氏的脸看了一会儿,才坚定的点点头。
“我答应你,我认!”
男人话音一落,李氏的眼泪就再也忍不住了,一头扎进了沈富贵的怀里,无声的发泄着,哭声极其压抑,她等这句话等得太辛苦了。
这一晚,李氏和沈富贵就和好了。
沈天心干活也更有动力了,不过李氏还是跟着女儿生活在枣花村,她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生活。
而在镇上的沈富贵,生意还是一如往常的忙碌,可是回枣花村的日子也越来越多,那里有他的妻女。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很快就迎来丰收的日子。
这一天,小三和疤头在地里准备将红薯挖出来,而朱村长却带着村里不少人在边上等着。
他的神色隐隐有几分兴奋,只要沈家挖出来的红薯产量高,他明年就要让全村人都跟着种红薯。
这样一来,全村人都不用饿肚子了,沈家就是大功臣,所以他现在无比紧张的等着沈家收红薯。
沈天心看见了,也不含糊,小手一挥,小三和疤头已经开始挖了。
甚至围观的村民实在等不及,还主动帮忙挖起来,不过怕他们不会挖,沈天心认真仔细的跟他们说了一下绝对不能挖破皮,不然容易坏,做不了种。
终究都是庄稼人,一听就懂了,挖了几沟,那就更加熟练了。
只是一个早上的功夫,沈家的一块地就挖完了,那满地的红薯看得众人眼睛发亮,虽然没有仔细数,但是从挖的时候就看出来了,这玩意儿绝对不会饿肚子。
最激动的还是要数朱村长,那脸都变成了红色,直接对沈天心说道:
“我决定了,明年我们村全部人都要种红薯。”
沈天心嘴角带着微笑,就像平常说话那样。
“村民们可以在我这里买红薯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