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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监控(第1页)

018年3月26日,百度李彦宏一句“中国人更愿意用隐私换效率”惊艳四座,引起激烈争论。李彦宏到底是为了替百度收集客户个人信息的行为洗地,还是说出了我们身处网络信息时代的尴尬,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但在当前,公民个人隐私权缺乏足够的法律保护却是不争的事实。尽管有一些零散的条款对侵犯个人信息隐私的行为予以禁止并规定了处罚措施,例如刑法修正案(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六条等,但早在2003年国务院就委托有关专家起草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却千呼万唤出不来。

当大家关注于个体和商业组织基于盈利行为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权时,有一个致命的程序却被忽略了。

2018年3月22日,被判死缓的毒贩黄德军在脱逃后不到30个小时就被抓获,等待着他的最终结果极有可能就是死刑。

2017年5月10日,从云南省第一监狱脱逃的罪犯张林苍,经过9天的逃亡后被抓获。

2017年12月24日,杀了两个警察的警察陈建湘在经历了2天的逃亡后被抓获。

现在抓人远比以前容易,为啥?

一个字:高科技。

两个字:无所不在的高科技。

20世纪曾轰动一时的二王案和白宝山案,让老警察们直到今天依然记得抓捕时的艰辛和巨大的牺牲。科技发展到今天,新警察们喝着星巴克,玩着智能手机,破案信心远比老警察爆棚。无处不在的监控视频、DNA数据、人脸分析、天眼系统,再加上最传统的朝阳群众,任何一个犯罪分子或者潜在的犯罪分子面对这些强大的专政武器时无不瑟瑟发抖。

今年元旦在欧洲自驾,因为不理解当地规则面对红灯右拐,当我胆战心惊地去租车公司结账时,惊奇地发现租车公司的账单里并没有违章的罚款。原来他们的路口不像我们这里有这么多的监控探头。我们这里无处不在的监控,对于重塑诚信规则、监督公民遵纪守法无疑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说监控时代是革命的时代也不为过。对司法人员来说,监控改变了传统的游戏规则。警察破案不再依赖线人,而是去看视频和大数据分析;法官开庭不再需要书记员当庭记录,而是对庭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社区矫正人员随身佩戴电子脚环,以便让监控人员能随时获取该人员位置坐标……

然而另一方面,监控时代让所有公民的个人信息都暴露在网络空间,暴露在监控人员的视线里。在淘宝上买箱苹果,在携程订个房间,在12306订张高铁票,在微信上和亲爱的撒个娇、卖个萌,甚至在菜场用支付宝买两个春笋,在过斑马线时闯个红灯,都可以通过大数据纳入监控人员的监控范围。看过电影《窃听风暴》的应该记得其中一条令人胆战心惊的字幕:“公开化无处不在”:全东德百姓被10万史塔西秘密警察控制着,还有20万名告密者,他们的目的就是要知道别人生活的任何一个细枝末节,以达到政府的全方位无死角控制。今天无处不在的监控人员,和当年的史塔西,也许就只有一纸之隔。无处不在的监控,让犯罪分子无路可逃,但也可以让每个公民都裸露在国家机器的视线里。

如何防止这个庞大的监控系统变成新时代的利维坦?

用法律限制监控人员和司法人员滥用权利,尤其是限制国家滥用监控技术对公民个人信息和隐私权利的侵犯,是比个人和商业机构侵权更需要重视的问题。

电影《三块广告牌》里有个情节:当警察局长很抱歉地告诉被害者的母亲,因为DNA数据和数据库里的罪犯对比不上,所以没法查找到凶手,母亲问他为啥不扩大侦查的范围,要求通过对比全国8岁以上的男性DNA来查找凶手时,局长很抱歉地说这违反有关保护公民个人隐私权利的法律。

监控不是问题,问题是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监控。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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