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今天可是春桃姐的好日子嘞。”
“那是那是!咱们村长家唯一的女儿,夫婿又是你们许掌柜小儿子,这以后享大福咯,对了,她家最小那个哥哥文彬也在读书嘞,你们认不认得?”
“我们学堂不一样,不大认得。”
“晚些吃酒席的时候你们就能认识一下啦,穿着白袍,眼角有痣,平日可骄傲得嘞,也不跟我们说话的。”
“这不妥,夫子常教导我们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像这地里的庄稼,我们可不认识,大叔你都能当我们的老师。”
李守成被夸得心飘飘然,没忍住又多说了一些。
陆元懿看着那认真倾听的三弟,又看了看那滔滔不绝的大叔,终于理解什么叫祸从口出了。
平日,似乎放学了似乎就是这样,只是大叔变成了他,啊啊啊啊,想通后的陆元懿满脸通红,陆朝!你个小狐狸!!
等陆朝几人走后,李守成还有些依依不舍,唉,好久没有人这么认真听他说话了,他们还说他能当他们的老师,真是有礼貌的好孩子。
喜宴现场。
陆朝看着进进出出忙碌的村民,朝着几个小伙伴点了点头,飞虎队回程计划启动。
看着门口拿着毛笔记账的老人,陆朝掏出了一小块碎银递了上去。
“老丈,我们受夫子所托,前来贺喜,这是我们的礼金,嗳,元懿,我看见文彬师兄了!”
“哦哦哦,你们是云开书院的学生吧?有请有请!”
嗯!这位文彬同志果然很醒目,一套醒目的白袍,在满眼的红色中很遗世独立,如果忽略了他黑黝黝的肤色,还有那眉毛的一颗大痣的话。
“哎哟,你看那一群小书生,许家看来不一般啊,谁说人家商贾之家没有读书人。”
“这晃眼得很,给足了咱春桃面子了!”
陆朝看着窸窸窣窣的婶子们,又弯眉一笑。
“各位婶子辛苦了。”
“不辛苦不辛苦。这读书人就是讲礼得很。”
“文彬兄,恭喜恭喜。”
李文彬原就觉得跟村里的人没有共同话题,一人待着无聊,现在来了几个读书人,虽年纪小,倒也能聊几句,于是也回了个礼。
“是不是我姐夫担心我堵门出题,特意找了你们几个来应对我?”
“哈哈哈哈,文彬兄果真料事如神。”
……
村长家的人觉得,女婿家的亲戚真不错,看着就知书达礼。
许家的人暗自点头,他们这商贾之家不缺钱,缺的就是这读书的底蕴,这儿媳家真不错!
在迎亲出门时,几人齐齐朗诵的祝词更是赢得了阵阵掌声。
当陆朝带着小伙伴们在酒席上大吃大喝时,他们的亲爹正好寻到了奄奄一息的六子。
“我儿呢?!”
不管再怎么摇晃,六子还是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看着这人去楼空的小屋,两位亲爹抱头痛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