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休息区有人进来了,我也不再多说。
要说人活着必备的四要素,吃喝嫖赌,不对,衣食住行。
吃对于温堇来说可有可无,穿的话我上下打量他片刻。
“现在不是那个时代了,你这身应该换一换。还有头发,太长了,剪一剪。”
我指着远处大楼上的海报。
“诺,这种的。”
“狐狸?”
“呀,你还记得啊?是杨宿,人家现在是国民偶像,影帝。他还不知道你醒了,要不然估计得炸毛。”
“哼。”
“……”
都说狐狸喜欢把洞穴挖在墓地。
当年杨宿还是个刚刚化形的小狐狸,好死不死的就挖了温堇的坟。
毕竟能养出尸王的地方,那风水是极好的,杨宿怎么可能放弃,那可是他为了梦想迈出的第一步。
不管怎样,这两人做了好几百年的邻居。
虽然从来没有安生过。
要说杨宿的梦想,是要像他的老祖宗们一样,成为一代祸乱天下的妖王。
只可惜他是只公的,这让他苦恼了数百年。
后来他想培养几个后辈。
可这些后辈都有些不争气,不去争抢那个后宫之主的位置,偏偏喜欢一些穷小子。
我也不知道如今他的梦想算不算实现了。
毕竟国民偶像,他喝一杯奶茶,说不定这家奶茶店运作得当就上市了。
为此我让他帮我的店打广告。
可他死活不同意,甚至还跑了。
明明当初是他建议我开店的。
“必须吗?”
温堇有些不愿意。
“也不是,不过太奇怪了。当然理发就不必了,凡人的剪刀也剪不断,施个术就行。”
“你也是?”
“不然呢?”
“哦。”
温堇点了点头,说着就要当场动手。
“别。这里不行,看见那个了吗?那是监控,你这一变,到时候都给你拍下来了,太惹眼。”
温堇皱了皱眉,看了看挂在那边的摄像头,眨了眨眼睛,然后“嘭”的一声,原本完好的摄像头就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