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24岁,完璧。
完璧?
看到这个信息,他愣了一下。
不是说大米国最开放的吗?怎么可能24岁还是完壁?
哈佛大学金融硕士,博士在读。
我去,竟然是婉婷的同学。
只不过比她低两届。
巴克里矿业董事长之女,巴克里纽约金的首席操盘手。
待人友好,内心冷傲,认为这个世界上,没有配得上她的男人。
虽然舔狗无数,却没人能入她的法眼,至今仍然单身。
……
看到这些主线信息,汪伦心中暗喜。
还真是想什么来什么呀,嘿嘿。
于暗自欣喜中,就一手握着她雪白的脚后跟,另一只手搭在了脚背之上。
在微牵拉后,轻轻的晃动了几下。
“我叫汪伦,请问小姐怎么称呼?”
“安妮……啊!……”
就在她回答的时候,他一拉一送,在轻微的咔声中,骨头正位了。
欲合先离,这是正骨的诀窍之一。
聊天的目的,是为了分散她的注意力,这样就不会感觉到疼。
随后他又将肌筋理顺,原先的红肿,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消退。
“好了,请扶安妮小姐下来试试。”
说罢,站起身看向了艾玛。
“这、这、这样就好了?”
二人同时震惊,有些不可置信。
这前后不超过一分钟,就把这么严重的崴脚能治好。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也太神奇了。
看着快速消退的红肿,又由不得她们不信。
“是的,自己试一下就知道了。”
汪伦点头。
并给了安妮一个坚定的眼神。
于是在艾玛的搀扶下,她尝试着将脚放在了地面。
“咦!……不疼了,真的不、不疼了。”
在极度惊愕中,就让艾玛放开,自己尝试着走了两步,顿时高兴坏了。
“密斯特汪,你太厉害了,太厉害了,华国正骨术了不起!”
说着,安妮高兴的伸出了大拇指,一个劲的夸赞,兴奋得有些不像样子。
完全被汪伦的医术给折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