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夏天这遽然的一击,杨旸和她的律师措手不及,一下子不知如何应对。好在杨旸的律师是孙裕铮安排的,经验丰富,他向法庭申请了举证期,将案子延后审理。
退庭后,孙裕铮向他的父亲请求支援,他父亲请了省城李大状过来。
李大状仔细分析了证据之后,在法庭重审时候,提出,“日记在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等方面都存疑,日记上面通篇没有可以证明,这本日记是我的当事人杨旸所写。”
李大状又申辩:“即使日记上的笔迹,鉴定很像杨旸的,也不能证明日记是杨旸的。”
“因为,日记上面,只有---我---,但没有写明,我就是杨旸!”
“所以,我方恳请法庭,对原告提供的日记证据不予采纳。”李大状傲娇的说。
李大状果然就是大状,思路一打开,几句话就让夏天的证据失去了作用,连同笔迹鉴定这一条辅助证据都被堵死。无奈之下,夏天的律师也只好申请,“我方因补充调查,需要延期重审,请法庭允许”的要求。
刘若兰对夏天的离婚官司也很关注,知道后,她请来了京城的杨大状帮助夏天。
……
这天,是京城杨大状对阵省城李大状,双方一轮辩论。之后,京城杨大状向法官申请,询问被告杨旸。
杨旸朝省城李大状看过去,李大状点点头,给了她一个自信的微笑。
“请问被告,这个日记本是你的吗?”京城杨大状问。
“不是。”杨旸按照省城李大状预设的情况,回答。
“你知道这日记本是谁的吗?”京城杨大状问。
“不知道。”都是沿着李大状预设的情况进行,杨旸回答得很快。
“你接触过这本日记本吗?”京城杨大状问。
“没有。”杨旸回答的很干脆。
“我的问话完了。”京城杨大状回头对法官说,“我方请法庭当庭检测,被告杨旸的指纹和日记本上的指纹。”
“被告杨旸的笔迹和日记本上的笔迹。”
……
检测结果出来,日记本上留下的指纹有两种,其中一种和杨旸的指纹有高相关度。日记本上的笔迹,也和杨旸的笔迹有高相关度。
“这是…年…月…日海城LV包包店的销售清单,当天,LV包包店总共销售了两个包包,包包的付款人都是****信用卡,持卡人是孙裕铮!”京城杨大状将新证据,海城LV包包店的销售清单,递给了法庭。
“日记本中写到,…年…月…日,晴,今天逛街时候,路过LV包包店,进去看了看。却不想竟然偶遇了孙总,孙裕铮!他真的帅气又大方,一早就将包包买了单,还说这两天麻烦天哥几次了,很不好意思,两个包包就权当是一个小小礼物,表示一下他的感谢。还说,不能告诉天哥,他们警察不能收礼物。这两个包包,好贵哟。不过,我好喜欢。”
“在这本日记本上,上面多处留下有杨旸的指纹,文字也是杨旸的笔迹。记载的内容,也和杨旸的实际情况相符。种种迹象表明,此日记本就是被告杨旸的日记本。”京城杨大状对法官说。
“我方还有新的证据,要向法庭提供。”京城杨大状继续加大火力,他又一次对法官说:“这是双方当事人家里的视频,视频中有被告杨旸和第三方男人在家里干活的镜头。”
法庭当场播放视频的内容,视频中的画面,是夏天和杨旸家里从门口,到客厅这一范围的情况。
……
夏天抱住女儿悦悦,拿着雨伞出门,大门关上。
过了一段时间的空白,大门打开,杨旸进来,经过客厅,走出了视频摄影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