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中二年级的暑假,伊莎丹妮收到了哥伦比亚大学的提前录取通知书,这意味着她将要在九月去纽约深造。早在去年十二月的寒假期间,她就成功申请到了专业offer,远赴纽约参加笔试和面试后,最终被择优录取。
丹妮像她姐姐所希望的那样主修国际政治与外交,同时把中世纪与文艺复兴研究、语言学作为辅修课程,参加击剑、音乐、表演戏剧类的社团。
结束了大学第一个丰富多彩的学年,丹妮在放假的第二天从纽约飞往伦敦。这是一场没有任何计划的随行旅行。她背着背包,漫无目的地游走在西敏市的一个社区里。路过一间录音室,她听见各种摇滚乐和交响乐队的声音,激发了骨子里的音乐激情,像着了魔似的走进去。
这里曾是披头士、平克·弗洛伊德等众多知名乐队的专辑录音地。
只剩下最小、离大厅最近的一个小房间还未被占用,丹妮直接走进去拿起一把最简单的木吉他,她打开了两台能即兴谱写旋律的设备。她的脑子里匆匆略过几首billboard榜上的流行乐,她任意选了其中一首曲子,想把它改成拉丁风格。她很快就用作曲的电子键盘制作出拉丁鼓声,用吉他在原有的调性基础上从c大调切换到A小调,加上流畅的下行弹奏从E小调一直往下滑……
一条新的旋律很快就被谱写出来,她一边弹着吉他,一边看着手机上的歌词即兴演唱。
音乐结束后,大厅内响起一片片清脆的掌声。其中有一个背着吉他的棕发女人,她是当地有点小名气的摇滚歌手。她走向丹妮,友善地同她握手:“你好,我叫乔伊安娜·克拉克森。你实在是太有才了!我喜欢你的嗓音,太美了!”
丹妮露齿而笑起来:“谢谢你的喜欢,我叫伊莎丹妮。”
乔伊安娜脸上带着小心试探:“能冒昧问一下你的年纪吗?”
“我今年16岁。”
乔伊有些惊喜:“噢!我的儿子比你大一岁!相仿的年龄,你们都很有才华!”
“什么?”丹妮显然有些疑惑。
“忘了介绍,我的儿子叫礼堂光。我的丈夫是日本人,跟我一样喜欢摇滚。我们就是因为同样的爱好结识并且相爱……”
乔伊给丹妮的第一印象是——友好,热情,奔放。丹妮的确很喜欢她,可乔伊沉浸在她的故事中有些无法自拔了。丹妮有些不好意思去打扰她。
“妈妈,你在干嘛!不是要和爸去威尔士的音乐节上演出吗!快要来不及了!”
一个爽朗的声音充斥在整个走廊,声音的主人让丹妮确认他就是乔伊口中满是骄傲、引以为豪的儿子——礼堂光。
乔伊热情地把丹妮介绍给她的儿子认识。那个男孩长得高大挺拔,性格就像乔伊所说的阳光开朗,激情四射。他的皮肤很好看,光滑,带着黄褐色。高高的颧骨上方是深邃的黑眼睛,跟他对视,丹妮的脑袋都要往上仰。唯一不足的是,这个男孩双颊有些凹陷,他太瘦了,与身高不成正比。
在丹妮小心打量他的同时,男孩也在认真观察她身上每一个细胞。他以前从未遇到过这么漂亮的金发碧眼的女孩,她的美丽更像是来源于神的礼物和赠予,技艺高超的雕塑家一点一点塑造出来的完美作品。
“你好,我叫礼堂光。你可以叫我小光。”他友好地朝她伸出手。
“很高兴认识你,”丹妮握了握他那光滑的手。
“那你们先认识一下?现在到点我应该去威尔士。小光,这几天我跟你爸不在家,别总是点外卖,英国菜也很难吃。冰箱里有提前做好的咖喱和梅子饭团,饿了就热热再吃。”乔伊又不放心地叮嘱道。
“知道了。你快去吧,爸都等不及了。”
丹妮只是默默观察这对母子,心里百感交集。父母在她的十几年生命里,一直处于空白部分,她不知道被父母关怀和保护是什么感觉,总之她很羡慕同龄孩子的完整家庭。
礼堂光见她愣了会儿神,于是伸出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嘿!你在想什么呢!”
“没事。”她低下头,有些心虚。
“听我妈说你是个音乐才女,大厅里的人都说你也许是某个未被挖掘的专业歌手。”他又停顿了一下,“你是第一次到这边吗?”
“我小时候来过伦敦,现在很多地方都不一样了。也许是去过太多地方,导致记忆重合了吧?”
礼堂光咧嘴笑了笑:“你喜欢旅游吗?我现在正周游世界呢!我想探索每一个未知领域。”
短暂的交流,小光激发了丹妮的兴趣,只要深入了解,他俩很快聊得开放起来。顺便关注了对方的INS和油管账号。
之后,礼堂光带着丹妮在阿比路附近逛街,这里已经成为了一条属于资深乐迷的着名旅游经典,每逢伦敦难得的阳光明媚之日,这里都聚集了众多披头士迷们来模仿偶像进行过马路的拍照留影。
阿比路的魅力不仅仅是穿过马路的瞬间定格,人们对于披头士绝对的怀念或许已经成为了一种生活方式。
丹妮过马路的照片——礼堂光拍下传到她的主页上。
经历了一整天,丹妮发现能交到兴趣相投的朋友倒也不是一件坏事。只不过,这几天在他家借宿几天,这种感觉很微妙。她本可以直接去酒店,可直觉告诉她——面前这个男孩会成为她打开命运之门的一把钥匙,他会把她引上那条充满斗争的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