勧白胭撇下还在发愣的孟鹤川,踩着高跟鞋上了后台。
文工班的乐队队员们也是刚刚才收到的消息,得知有个女孩临时被许晴晴给设计了,临时要上台表演。
平常拍许晴晴马屁的人自然不会搭理白胭,几个小姑娘手一牵,抱着自己的手风琴与小号,跟着芝华噔噔噔地跑了。
等白胭绕到后方的时候,只剩下一些不常见的乐器了被留下了。
拉二胡的女孩早就看不惯许晴晴平日里大小姐的做派,她同情地望着白胭,问:“同志,你是想唱歌还是跳舞?我们尽量配合你。就是……现在剩下的乐器好像都不怎么好听了。”
她的视线在一众乐器中梭巡一阵,目前剩下的乐器只有二胡,有笛子,中阮和唢呐。
片刻,她又惊喜地问:“竟然还有架子鼓?是有人会敲吗?”
有个短头发的男孩儿不好意思地举手,“我会敲,但平常班长说架子鼓和她的风格不搭配,所以基本上很少让架子鼓摆出来。”
“太好了!”
白胭心里有数,她望着眼前的乐器班的队员,快速找了纸笔,刷刷刷写下音符,“我想唱这首歌,大家应该都听过?音调大概是这样的……”
白胭耐着性子和队员们交流完了曲谱,几个原本只是因为看不惯许晴晴的做派,自愿留下帮白胭伴奏的队员们,脸上的表情也从一开始的担忧变成了期待。
“这首歌在香江很流行啊,我也只是在收音机里听到过,现场从来没有演奏过呢!”
“小白同志这不是帮着谱了咱们每个人乐器的谱子了吗?没想到还有这个运气,可以大显身手一番!”
拉二胡的女孩儿叫苏琳,她激动地将二胡拉出了一连串的音,“平常班长只让那些对她阿谀奉承的人上台表演,今天咱们也有机会了!好好表扬一番,好好让其他人认识到咱们的实力!”
白胭笑嘻嘻地望着眼前的队员们,她的运气还真是好啊!
许晴晴想要给她下马威,这算盘可算是打歪了,她可是连飞机失事都能存活下来的女人!
区区一个表演,从小就是学校十佳歌手前三名的白胭,又怎么会怕呢?
……
幕布微动,台下原本说话的声音瞬间便变小了。
许晴晴与芝华交换了个眼神。
她方才早就交代过了,队里常用的乐器都被人带走了,只留下一些搭配不了歌舞的架子鼓和听起来像是送葬的唢呐。
不管白胭是要唱歌还是跳舞,没有了伴奏,那可就是一出哑剧。
活生生是要引人笑话的。
主持人缓步走到舞台中间报了幕,“下一个表演,由大队的新成员,白胭同志为大家带来一首歌曲演唱,《红日》!”
众人小声惊呼,连孟鹤川都忍不住抬头往台上看。
八十年代在内陆的流行乐曲刚刚开始萌芽,但因为消息的闭塞,大多数的年轻人听的还是红歌或者工人歌曲。
极少有人有机会能够听到摇滚乐。
《红日》这首歌是香江港岛的一名年轻歌手所唱,刚发片就红遍了整个香江。
内陆的年轻人后知后觉通过收音机听到,欢快的语调以及新鲜的摇滚乐调让年轻人也跟着追捧起来。
只是大家虽然喜欢,可因为地理与历史的原因,极少有人有机会能够在现场听到有人唱这首歌。
众人还在发愣的时候,一声尖锐的唢呐声倏地响起。
唢呐的音调太霸道,无处不在的钻进了众人的耳朵里,紧紧地抓住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舞台上的灯光同时被打开,亮光照射在一同站在舞台中央的四个人身上。
苏琳娴熟地拉出了二胡的声音,原本悠扬低沉的音调碰撞上了《红日》曲调的欢快,竟然有种不一样的疯狂。
前奏结束,站在中间位置的白胭抱着中阮,欢快地跨前一步。
在众人惊呼的视线中,葱一般的手指一连串地将中阮的音调揉成电吉他的味道。
她视线恣意张扬,挑衅性的朝台下同样发愣的孟鹤川挑了挑眉。
想不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