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一种可能性。虽然可能性小,但不是不可能。或者,就是某些混混想教训你一下,今后对他尊重或者孝敬点,也是有可能的。他诈的不是今天这事,是要让你怕他的麻烦,以后得答应他的要求,这也有可能的。”
“那怎么办?花几个钱,息事宁人。况且,这事,如果闹大了,对声誉,可能也有影响。食品监督局那里,倒没什么大毛病,但是,你晓得,容城是个熟人社会,他们借此到处放风,恐怕也不好。”
小袁马上把语音变得严肃起来:“错,冬哥,也许别人就希望你这样,绝对不要私了,绝对不要给钱。别人既然能够拍下现场照片,那也能在你给钱或者电话里,录音录相。你不亏理,凭什么给钱?你给了钱,倒成了证据了。”
“那打官司,我最近这么忙,怕耗不起时间的。”
那边小袁笑了起来,明显轻松了很多。
“就怕他不打官司,他要打官司,你反倒还清白了。你晓得原因不?”
冬子当然不知道。小袁给他上了一堂法律课。首先,如果举报人不给你打电话,食品监督局按规定,是不会透露举报人信息的。那么,你只要在食品监督局那一个行政关过关了,就没有事了。
假如对方是讹诈,他必须要跟你打电话联系,或者放风声,让你找他。如果对方是报复,很大概率,他是要让你知道的。报复不仅是他要害你,按阴暗人心理规律,他还要让你知道他是谁,让你痛苦和害怕,他才爽。
如果是打官司,那就更明白原告的底细了。但是,这件事情,可能背后另有主使,要不然,现场两人配合得那么熟练,肯定是事先谋划过的。
既然谋划过的,那打官司就不怕了,因为阴谋最怕白天。公堂上当面对质,展示证据,会把事情都澄清了。更要命的是,按法律的规定,他表现上的证据,其实是不充分不连续,没有证明作用的。
他的照片,只能证明,他在你这里购买过食品。他在医院的病历,只能证明,他食物中毒了。但他却无法证明一个关键的主张:你的食品才是他中毒的原因。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他既然主张了,证据的收集与出示,都是他的责任。结果,缺乏一个关键的证据链条,他证明不了。这种事,要上到法庭,法庭都不一定受理。
“相反,你要证明自己没问题,却有很好的证据。”小袁说到:“如果按你所说,自己的食品完全没有卫生问题,那食品监督局来抽查的结论,就是你的证据。你现场货摊的卫生,你库存的卫生,你留验食品的卫生,甚至你的卫生制作监督的工作流程,如果都按规定来的。你甚至可以证明自己的东西,完全没有卫生问题。即使有,也不是你的责任。”
冬子对最后一句话听不明白。自己制卖的食品,有了卫生问题,不是自己的责任,这恐怕不对吧。
结果小袁把这个问题一句话就解决了。“假如在市场中,有人故意投毒呢?”
冬子猛然一惊,假如这种场景出现在那个中年女人身上,那还真有这种可能。幸亏那个女人只拉拢了许玫,还有小樊这个硬茬坚持,才没能得逞。
现在看来,那女人,与这事,有极大的关系。但那是谁呢?究竟自己在哪里得罪了她呢?在冬子心目中,莫说得罪女人了,就是容城的消费者,他也没得罪哪个啊?
他从来没有往廖苕货身上想,毕竟过去这么多年了,各有各的事情,根本没什么往来。况且,年轻意气之事,早就该没了吧?
第二天,食品监督局的检测报告来了,说是没问题。将报告制作了两份,局里留底一份,给冬子一份。
有了这东西,冬子心里就有底了。从原来怕他打官司,到现在,怕他不打官司。
但新的焦虑又来了,对方一直不打电话不找人带信,难道,这一切,真的就只是个误会?
既然小樊说那个可疑的人,是个二冲子伢,冬子就想到了冯警官,派出所面对这样的人,是很多的。
冯警官提了个醒。这种人,如果开口太大,你录了音录了像,可以反告他讹诈,那他就跑不脱了。他推荐了一款汽车录相设备。就是一个行车记录仪,一个摊位装两个摄像头的那种,两个摊位装齐,也就五百块钱,它的自带存储可以保留一天的。如果你把它的东西下到电脑上存储,想保留一个月都行。
“兄弟,他不到你家里,就最有可能到摊位上去。不管到哪里,他如果狮子开大口,你录下来了,到派出所就好办了。当然,无论何种情况,只要他故意闹,都要报警。”
从冯警官那里,冬子也知道了一些混混闹事的手法及弱点,他把这些注意事项,也跟几个工作人员,尤其是销售人员交代清楚了。
这一天终于来了,双方在暗地里僵持了大约十来天。那个混混,居然挂着一个牌子,就瘫坐在文化宫那个摊位前,大声向人诉说,他是如何买的食品如何中毒如何住院花了多少,人家一分钱都不赔。黑心的商家害人,自己穷得没饭吃,医疗费都是借的。
小城市藏往故事,许玫知道,自己惹下大麻烦了,急忙给冬子打电话。冬子教了她一些方法,她横了横胆子,决定试试。
“哎,你是在我手上买的,这牌子与老板无关,你要扯皮,直接找我。你说,你要多少钱?”
“现在才知道给钱?早干嘛去了?不闹不给啊?欺负穷人啊?我不要钱,我只要大家,不要跟我一样,上了他们的当啊,他们是开黑店的,假臭肉的啊。”
这家伙来这一招,大大出乎小樊与许玫的意外,冬哥在教他们应对之策时,并没有说过这种情况啊。
其实,这个混混早就被何姐培训过。如果当场要钱,被别人抓到证据,那就是敲诈。当然,打官司的事,对于熟悉法律的何姐来说,也知道,那是走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