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去伺候自家小姐,梳头发时都在出神,屡屡欲言又止。
安秀心侧头看了,“李妈,想说什么就说吧,在我这儿还有什么不能说的。”
“小姐,我觉得准姑爷是疯了,你不知道我看见他对着书房里的架子在说话,满架子都是书的,哪里有人,他这是在跟谁说啊!”
安秀心视线对准镜子里的自己,低低一叹气,抬手接过了篦子,梳理自己长长的秀发,“也许是你看错了。”
“不会的,我也没有眼花到这个地步。”顿了下,又忧心地道,“最近,准姑爷喝的酒也越来越多了,像有了瘾一样,成日里醉醺醺的,这样下去可怎么得了啊?”
安秀心也无可奈何,“你不要管这些了,我在他面前也说不上话。你也知道,我父亲现在是这样的状况,他对我,有的也不是情意,最多是歉意。我现在能做的,无非是让我父亲能无后顾之忧地安度晚年。”
老嬷嬷满目怜惜,“小姐,你真是不值得。”
—
等新赁下的那处宅子简单打扫装潢了一番后,杜恒熙就领着两三个佣人搬了过去。
园子里的芭兰花快过时令,凋零了不少,不过空气里仍残留淡雅的香味。
杜恒熙不是傻子,也不是真的铁石心肠,当然知道这满院子的花代表着什么,金似鸿能这样眷恋他,让他高兴之余又生怅然。
他歪斜着靠在树干上,手里拎着一瓶酒,间或喝一口,可以让自己保持微醺的状态,既不至于失去意识,又不至于彻底清醒。
金似鸿是个学童模样,盘着腿坐在草地上,两手翻飞,很快地用草叶给他扎了一只蚱蜢出来,地上整整齐齐排列出了一支蚱蜢军队。他单手举着那只蚱蜢递给他看,“云卿,你看这只怎么样?不过个头有点小,你觉得它能当个什么位置?”
杜恒熙往嘴里灌了一口酒,眼神朦胧地扫过那一列小军队,含混地说,“海陆空都有了,再建个指挥部吧。”
金似鸿歪头看了看地上,随后信服地一点头,“也好,你真聪明。”
杜恒熙又看了他一会儿,就直立站起来,摇晃着朝楼里走去,把那个人独自留在了院子里。
不知道为什么,有时候他盯着金似鸿看久了,会有一种窒息的感觉,好像自己正孤独地沉入一片无边际的深海,透过海面看到的太阳,耀眼却刺痛虚幻,形如碎片,逐渐遥远。
杜恒熙搬去新居的第二天,马博志就来拜访。
因为杜恒熙现在有求于他,交际颇多,两人的关系日渐亲近起来,马博志住所里经常有各种牌局舞会,时常邀请杜恒熙去参加,很顺利地把杜恒熙拉拢进了他们那个圈子。
杜恒熙从楼上下来,还穿着睡衣,神情恍惚地抬头看了他一眼,迟钝地一点头,好像很疲乏般扶着椅子坐下,身姿也歪歪斜斜,仿佛没有支撑。
马博志穿着西式服装,手上却托着一个雕饰精致的鸟架子,跟他打了个招呼后又仰着下巴撮起嘴,啧啧有声地去逗站在笼架上的两只小鸟。
那两只鸟羽毛丰艳,额上有小小的羽冠,几乎是一模一样的复刻,只是一只活泼些,一只羽翼下垂,神情有些倦怠。
杜恒熙觉得他逗鸟的这幅样子很滑稽,懒散地笑着问,“你干什么拿两只鸟到我这里来?”
马博志将鸟笼朝他这儿一递,“自然是送给你的。”
“送我这种东西做什么?”
“你搬迁新居,我也不知道送你什么贺礼,看这里如此空旷冷清,不如摆两只鸟在檐下听听响动也热闹点不是吗?”
杜恒熙单手托着腮,“我对鸟没有研究,这两只是什么品种?”
马博志立马起了兴致,“这两只是百灵,俗话说眉鸟的眉,百灵鸟的腿,你看这两只鸟,腿高露肘,飞羽洁白光泽,斑纹清晰,眼眉白宽,都是难得一见的好品相。”
杜恒熙点了其中一只说,“既然是百灵,总会叫两声吧?可我看这只一点声音都没,又恹恹的,怕是患病多时,很快就要毙命了。”
马博志神秘兮兮地一挤眼,“杜老弟,这就是你不懂了。这只虽然样貌平平,可歌声柔美嘹亮,谓之天籁也不过分。只是有些特殊,非要一些辅助手段不可。”
马博志从怀了取出了一个褐色的小锦囊,从里头取出了点黑色的膏状物,然后向杜恒熙讨了杯清水,化开了以后喂那只模样萎靡的鸟喝下,那只鸟果然很快恢复了精神,羽毛抖擞,马博志逗了它两下,它就开始引吭高歌,歌声果然犹如优美乐曲,嘹亮而复杂多变,让杜恒熙大开眼界,大饱耳福。
“果然很不错,那另一只呢?”
“这只自来是不会唱的。”
“那这只有什么用?为什么要把两只放在一起?”
“卖鸟人不肯拆开呀,虽然不会唱歌供人取乐,好歹品相不错,更何况,它还有一个特殊的地方,”马博志笑了笑,他把两只鸟从笼架上取下来,让它们站在自己的手指上,“杜老弟,你有没有发现什么不同?”
杜恒熙拧眉打量了下,没看出什么异常,直到视线挪到鸟的脚踝时,他才恍然发现,这两只鸟是没有用链子拴着的,也没有笼子困缚,竟然十分乖巧,始终没有飞走。“这鸟驯养的很好啊,已经完全失去了野性。”
马博志扬了下手,两只鸟展翅在空中转了一圈,又落回了架子上,只是漂亮的那只落的晚一些,在半空振翅徘徊良久,才恋恋不舍地落下,落下了便跳过去,用鸟喙梳理了下另一只的羽毛,于是另一只鸟也把头低落靠过去,两只鸟交颈着啾啾细语,十分亲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