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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番外 弗里西娅与拉姆齐(第1页)

这个故事开始的时候,是安详的,平和的,像是昏暗居室内养在污水里的粉色波斯菊,亦或者是衰败萎颓的飞燕草。

关于古典插花的那些技巧我记不清了,大抵一开始就是知之甚少,临了的时候模糊了也没什么不好的。那时候我们的阁楼在黄昏中有着暗黄的色泽,鲜红色的太阳像是街头那个大学生一直卖的画上一样。很抱歉,我没有足够的钱买下它,我们带出来的那些东西都已经作为房租交给楼底下的季雅太太。

——她应该是叫做“季雅”或者更复杂的名字,这里人说话总是一副大舌头,我不知道,我没有办法理解。

——对了,我看过欠条,她叫阿芙多季雅。

我们的小继承人前些日子患了咳病,上帝呀,我真希望他能够活下来……如果他是个女孩就好了……我应该带他去药房,可是我们没有足够的钱。

——所以,你什么时候能回来?

七月初的傍晚酷热异常,我从斗室里出来。这间斗室是我从季雅太太手底下租的,它位于c胡同。我走到街上,也不知道应该做什么,只是慢悠悠地走着,停在一座桥面前。

我的儿子就在斗室里躺着……他病了。

我现在不应该出来,但是我又应该出来,或许我得找个邮局,写点东西给我的姐妹们。

可是……

我又想起离开的那天晚上,我们坐着骡子小心地离开庄园,又在一处水草丰沛的地方使用了些小把戏,才得以在这座完全陌生的城市开启新生活。我丢下了最重要的东西,将那些痛苦与责任完全抛给她们。我是个懦夫。

一时半会,我没有找到继续闲逛下去的理由,于是又慢吞吞地走回去。当我回到屋子的时候,季雅太太正在熬汤。白色的蒸汽打在她湿漉漉的头发上,显得整个人又油又湿。她的眼睛像是剔骨刀一样戳在我的肋骨中间,咧开嘴说:

“……把你的肺痨儿子扔出去……”

我的脸快速抽动一下,像做贼一样跑上楼梯。窗台上的乌鸦已经闯进来,它停在我们小继承人的床前。

——你什么时候能回来?

就像干瘪脆弱,亦或者是腐败发臭的花朵一样,故事的结局变成斗室里的一团烂泥。我把最后一枚戒指卖给一个女人之后,去街上找到木匠,让他用边角料给我打一口歪斜的小棺材。

但是它太小了,我只能将我们的小继承人折成两半放进去。

——你能在那天回来吗?

——

我那时候骑在矮墙上,当时应该是去约克郡度假——应该是的,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是个罕见的晴天,香料与药酒的味道浸湿整个城镇的每一块长砖。

卡罗就坐在我边上,是阿米库斯·卡罗,他大我几岁,是个十足的恶棍。他怂恿我给墙里面最小的那个麻瓜念一个恶咒,很抱歉,我本来是准备这么做的,因为我将迎娶阿米库斯的妹妹。

后来你的父亲跑出来了,他拿着麻瓜的魔杖,那东西的声音可真大,阿米库斯的耳朵流了两天血——尽管我觉得这只是他意图留在这里享受酒精的托词。

真抱歉,我对你的家人做过这样恶劣的事。真希望迪明迦一切安好,如果可以,我真希望我们能够一起回到那个地方,然后在圣诞节的火腿大餐之后和所有人喝一杯甘草利口酒。

后来你应该知道了吧,那就是我们的故事了。我觉得它老套极了,又觉得它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东西。

我得去找点门路,我的叔叔博金已经不再资助我们了。我不应该咒骂他,因为我知道,卡罗家给我们所有人带来很大压力。这不是他的过错——当然,也不是我们的。

我得想点办法,钱在床垫下方的那个小盒子里,我会在春天回来。希望那个时候金德已经能够自己读完彼得翁故事集。

故事的中途似乎早已显现出苦涩意味,就像是女方家族一直垄断的小镇酒精贸易一样。那个阴风惨惨的城镇中一贯是不欢迎巫师的——无论是挨了枪|子的阿米库斯·卡罗,还是试图与恋人逃走的拉姆齐·博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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