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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第1页)

很快就有人接了单。因为是特殊天气,又是跨区,车费要比平时多一些。林夕现在有钱了,她不心疼那点打车费。

上了车,叶冰冰看着窗外倒退的风景,一刻也舍不得眨眼。

这个世界跟霸总世界真的不一样。霸总世界到处都树着宫家旗下产品的广告牌,宫九壹这个霸总,更是在市中心最显眼的位置常年挂着一副巨像。

夜里从路边走过,街头巷尾,总有黑涩会在争地盘。跟八十年代没有回归的香江一样。叶冰冰只在晚上出去过一次以后就不愿意再出去了。

从广阳区回到武宣区叶冰冰的家里,需要路过□□,等走出去老远了,叶冰冰还回头去看。

在去了一个没有秩序的社会以后,叶冰冰才知道中国到底是多么的安居乐业。

能生长在这片神州大地上,是多么的幸福。

一股自豪又心酸的情绪在心中升腾,叶冰冰努力眨眨眼,把滴落下来的泪水眨掉。

天气原因,加上又是晚上,所以车子开得很慢,平时一个小时就能到的车程,林夕她们花了一小时四十五分钟才到。这是一处别墅区,叶冰冰领着林夕到保安室进行登记,在她们登记的登记册里,她们是去找一个叫做何丰荣的男人的。

等进入到别墅区里面了,走在打扫得干干净净的路上,叶冰冰跟林夕压低声音说:“我现在这具身体的长相,跟我以前长得很不一样。我以前的长相顶天了就是个小家碧玉。”

“化妆了算是个美女。但你看我现在的这个长相,我夸一句人间富贵花也没有人反驳。”叶冰冰说起这个就十分满意。

没有人不喜欢自己长得好看,穿越这一遭,在无比糟心的事情里面矮子里拔将军,她最满意的就是这一副长相了。

“确实好看,刚刚有一瞬间,我都看呆了。”林夕的夸奖真诚无比,让叶冰冰笑了出来。

“这就是我家,刚刚我登记的那个男的,是我的前任,也是我的未婚夫,他这个人吧,比较花心,三不五时的就会带一群小姑娘来自己家里玩儿。”

“所以门卫才没有过多地查我们。”叶冰冰跟林夕交代着自己家里的情况,领着林夕朝最里面走,其中一栋别墅此刻灯光通明,靠近了有音乐声传出来。歌曲很嗨。

叶冰冰对林夕比比下巴:“看到没,那就是何丰荣的家。他家是做房地产生意的,跟我家有生意上的往来。”

“在我穿越之前,我们两家的父母有意撮合我们。我们对这件事情没有什么异议。毕竟找一个,也不会比彼此更好。我们约定好结婚后各自玩各自的,谁能想到呢,我们婚前去旅行的时候遇到了泥石流。他没在酒店,我没从酒店出来。”对于自己的死亡,叶冰冰不怪谁,提起自己的未婚夫何丰荣她的语气也很正常。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叶冰冰跟何丰荣的这段故事里,显然还有别的事情,林夕没有多问。

两人在黑夜中,在小区里逛了一圈,走了很多叶冰冰小时候经常来玩的地方。

后半夜风很大,很冷,但两人谁也没说。

最后两人走到小区的东南角,这里种了很多树。叶冰冰指了墙角边上的那一棵。

“小夕,那是一棵苹果树,开出来的花是粉白色相间的,我特别喜欢。在我十岁那年,何丰荣跟我说,苹果那么好吃,苹果花那么香,要是在树底下埋一瓶酒,肯定会更香。”

叶冰冰把手插进她穿着的红色棉袄口袋里,在别墅区的白炽灯下,映衬着身后的皑皑白雪,她摘下口罩,莹白的脸蛋漂亮得像是从台言封面里走出来的美人儿。

她说起这句话时,满脸全都是对过去的怀念。

何丰荣是她家的邻居,她十岁那年,她那已经小有身价的爸爸把她带到了这个别墅。那时候她很喜欢出去玩耍,正好何丰荣也喜欢玩,两人就玩到了一起。

她跟何丰荣,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了。在十二三岁对感情懵懵懂懂的时候,两人还背着家里人处过对象。

小时候不懂爱,那场早恋恋到最后,他们从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成了一句话也不会再说的陌路人。

叶冰冰此时想起那段恋爱,甚至连具体的回忆都想不起来了:“我跟他那个时候在背着家长,跟风高年级的哥哥姐姐谈对象,我特听他的话。尤其是在我看了那个绍兴女儿红的典故后。就买了一瓶酒,密封好了,大半夜埋在了这棵树底下。”

“至今也有十多年了,那瓶酒我还是没有喝到。以后恐怕也没有机会了。”叶冰冰十分遗憾。

她挽着林夕的胳膊往外面走。

林夕侧头看了一眼位置,问她:“要不然我们连夜把它挖出来?”

叶冰冰有些意动,但想了想,她还是摇头:“还是不了,这件事情在我的记忆中很特别,并且随着年纪增加,越来越特殊,记忆仿佛给它上了一层朦胧又唯美的滤镜。”

“那瓶酒不挖出来,我这辈子可能都会惦念这一瓶我喝不到嘴里,可能是苹果味道的酒。”

“这种回忆对我来说挺美好的,但是如果我今天喝到这瓶酒了,无论是不是苹果味的,往后我再回忆起这件事情,滤镜都会碎,那些美好仿佛也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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