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书吧

下书吧>陈免费阅读 > 日记(第1页)

日记(第1页)

“永夜1782年11月4日。外一区的议员帕西·加图索和查尔斯·罗杰斯——诺斯底最大的葡萄庄园的主人在打猎时发生了意外。查尔斯失手打死了帕西·加图索议员。

“查尔斯惊慌失措地声称那是个意外——他只是看到那边有一道影子闪过,以为是只兔子。他杀死加图索议员的过程有众多目击者,这一点无可辩驳。但令我在意的是,查尔斯的供词中提到,他认识一名叫皮特·威廉姆斯的商人,双方在三个月前开始合作,虽然只合作了短短一个月。

“我的怀疑毫无根据。警署并不认为这场显而易见、明明白白的失误与旁人有关联。我只好独自行动——在我的权限范围内。”

陈简翻到下一页。

“永夜1782年11月5日。我打听到那位威廉姆斯商人的住所之后,穿上制服带着证件去桑切斯特庄园私下拜访。我又期待又害怕。

“我见到了他——真令人失望——是个灰头发、留着两撇小胡子、走路微跛的小老头,和我印象中那位全然不同。没有半点相似之处。

“我要找的那位皮特·威廉姆斯是一名黑发黑瞳、中等身材、被一道长疤贯穿额头和颧骨——破坏了俊秀面容的年轻人。

“这位小老头说他已经对诺斯底城邦的葡萄庄园考察完毕,正准备离开这里,前往坎波利城邦——去看看那里的南瓜是不是真的如同传闻中那样好。而他的随从们已经有一半人先行去坎波利布置打点,只等万事俱备,剩下的人就会启程。

“也许是我太神经过敏了。毕竟皮特·威廉姆斯这个名字太过普通,重名也是有可能的。”

然后是一些零散的生活日常和内心独白。陈简继续翻了下去。

“永夜1783年3月20日。来诺斯底警署入职已经半年,再过这么久就可以转正了。

“卡洛琳队长是个可靠、智慧的人,平时对我们很和蔼,但一接到工作又很严苛负责。每次接到案件都是她最先找到关键线索,经验非常丰富。这样的上司让人很安心。

“克拉拉除了有时候太热情、太自来熟、有些话多、有些自以为是也都还好。有的人就是整天都很有能量,好像发动机永远不知疲倦。她是个情绪外露的人。

“青木由佳真是位友好亲切的女士、一个资深咖啡爱好者,据说她的祖母是东区人。她从来不用速溶咖啡粉,每天都要手磨咖啡豆,然后给队里的每一个人分享。

“卢娜是个健身狂魔,她的块头比克拉拉还要大一圈,简直像个女巨人——听说她有些北区血统,而北区的兽人们往往都身材高大。

“卡尔是个戴眼镜的小伙子,看起来有些瘦弱,也从来不跟同事一起健身。他话很少,存在感很低。所以我对他没什么了解,不过这不重要。工作中每种角色都要有人扮演,他的定位也算不可或缺。

“总的来说,这个工作环境我很满意。领导、同事都很好。就是每周一的例会令人生厌——我控制不住地神游天外,有时会数着瓦因·冯警司说了多少个‘啊’——她的口癖,总喜欢在说一句话之前加一个‘啊’,好像不这样就无法把话说下去。”

陈简终于对自己同事的基本情况有了大概的了解。看来出外勤不在办公室的两位同事就是健身狂魔卢娜和低存在感的小伙子卡尔。

“永夜1783年4月5日。今天依然是无聊的一天。诺斯底的案子并不很多,大多数都被一科、二科的六个小队忙完了;轮到我们三科三队手上的无非是一些找猫丢狗和居民纠纷的事情。

“不过这些小纠纷处理起来有时候也让人头疼。内二区的‘三只小羊’街巷总是有人报警,不知道那儿的居民一吵架就报警的习惯是怎么养成的。

“每次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诸如口角之争、垃圾摆放位置不对、马车堵了人家门口等等,久而久之,这条巷子的任务都自动被分给了我们三科三队。而我们每次都是赶过去调解劝架的。

“可能因为地处诺斯底城邦市中心、以及离诺斯底城邦最大的菜市场只有几步之遥的原因,‘三只小羊’街巷发生矛盾、碰擦的频率比别处要高不少。那里平时巡逻的力度也比较大。

“除了警署日常的治安巡逻小队,我们三队也会每天派两名队员去那边出外勤——就是在巷子里从这头晃到那头,再慢慢晃回去,如果有人发生冲突就要密切关注,以防矛盾进一步激化。

“我倒是挺喜欢出外勤的。整天坐在办公室里很闷,出外勤可以透透气——哦,还可以逛‘三只小羊’,这不仅是诺斯底最大的菜市场,也是一处著名的美食街。

“不得不说,那些东区人开的奶茶店非常有特色,茶味儿很浓,奶也很香。我每次都要买上一杯芝士奶盖半糖加冰,茶底随意。摇一摇,这样一杯饮料捧在手里,让工作时间都变得惬意。

“如果大家都好好的生活,不发生纠纷就好了。这样的外勤我愿意天天出。我快要爱上这种生活了。等我抓到该死的皮特·威廉姆斯,我就在诺斯底警署干到退休,然后去南区养老——那边自然环境好,空气比其他区要新鲜得多,适合老年人疗养。当然,前提是和平时期。”

陈简看了这些记录,内心复杂,一会感觉酸溜溜的,一会感觉有股无名之火,一会又暗暗高兴。

原身这工作真爽啊,怪不得在诺斯底呆了段时间后状态都好了很多,不再沉浸在仇恨和焦虑里。

一个放松、压力小的外部环境对人的心理状态好转很重要。

而现在这种好日子是她的了。

“永夜1783年6月30日。于贝尔太太的猫又丢了。这是她第几次报警说猫丢了?我不记得了。莎法丽·于贝尔太太是个瞎子,整天穿着黑色的袍子,看着干瘪又可怜,古里古怪的。她养了十只猫!我根本分不清她的这些——她称呼这些猫‘女儿们’。据说都是绝过育的母猫——于贝尔太太自己给猫动的手术,我猜她也许曾经有相关从业经验吧。她的猫看起来都活蹦乱跳,皮毛油亮,养得很富态。

“可她自己看起来却那么干瘪、可怜。

“我熟练地在她家的沙发破洞里找到了那只猫。于贝尔太太感激极了,抱着她的‘好女儿’疯狂亲吻——虽然她亲吻的并不是我找到的那只——也不是她报警说丢了的那只。她以为丢了的那只猫一直在她面前安静地蹲着,看着她。”

陈简突然想到了昨天在路上碰见的那位蜗牛拉车、挤着十只猫的瞎眼老太太——那就是莎法丽·于贝尔吧?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