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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小姐有疾名失忆(第1页)

烟雨楼,这里是罗斯福城镇里最为奢华的酒楼,一楼大堂设立檀木桌椅,供旅客歇脚饮酒,高谈阔论,二楼乃雅间,三楼乃清雅包厢,去往二楼之人通常非富即贵,而三楼,若非王孙公子,名门宗派、家族,根本无法踏足一步。

天苍自三楼敞开的红漆窗户外飞身窜入,潇洒的翻身坐在一把花梨木椅子上,左脚踩着铺着白老虎皮的地毯,右脚轻勾左脚小腿,姿态端得是洒脱不羁,他随手执起桌上冒着热气的青瓷茶盏,旋转几下,也不知想到什么,眯成一条缝的眼眸里道道精芒浮现。

“逐风。”他擒笑开口。

“属下在。”原本空无一人的房间,忽地,空间一阵扭曲,竟从内部走出一名身穿夜行衣,脸上戴着银色面具的男子,腰间缠着一条水蛇皮的白色长鞭,他恭敬半跪在天苍脚边,静等对方的吩咐。

“去给我调查秦家五小姐秦默,记住,从她出生到现在,一字不漏,我全部要知道的一清二楚。”天苍邪魅的笑着,本就生得俊朗如妖的脸廓,更是因这笑,增添了几分蛊惑人心的摄人魅力,不羁、狂放、自傲、洒脱,完美得让人怦然心动。

“是!”逐风即刻应下,虽不知为何少主去了一趟秦府后,回来会提出这么一个看似毫无厘头的命令,但作为隐卫,他只需要听令行事,更何况,少主运筹帷幄,决胜千里,每一个要求都隐藏着深意,不是他等凡人可以猜透的。

若是逐风知道,在他眼里几近于神的天苍,不过是因为一时好奇,被秦默的决然作风以及一身傲骨吸引,想要拉拢,才会说出这么一个要求,不知他该作何感想了。

“秦默……”天苍微微一笑,手中摇晃的茶杯里,倒影着他那双笑意尽退,冰冷如刀的狭长眼眸。

你若能为我所用,最好;

若不能……

掌心的玄气蓦地击出,茶杯咔嚓一声,应声碎成残渣,水花四溅开来。

那样决然的少女,若不能收为己用,只怕会成为他日后的心腹大患!

此时的秦默尚不知道,她穿越的第一日,就已经成为了某些势力眼中若则拉拢,若则处之而后快的存在。

罗斯福城镇东侧,一座早已破败的寺庙中,稻草堆下老鼠与蟑螂来回穿梭,唧唧的声响,伴随着中央篝火的闪烁,成为了星空下,寺庙内唯一的乐章,被蜘蛛网挂满的神像,眼眸半合,像是不忍见这一室破败。

跳动的篝火映红了秦默沉默的脸颊,她用枯树枝捣鼓着火苗,右手被巧儿抓得紧紧的,隐隐还有指甲刺入肌肤的痛感。

“你在怕什么?”她扭过头去,疑惑的问道。

“小……小姐……老鼠……”巧儿哆哆嗦嗦指着欢畅来回打转的黑色老鼠群,不断吞咽。

“怕什么?我们身无分文,能够有个落脚的地方已经不错了,要是睡在大街上,”秦默嘲弄一笑:“保不定还会电闪雷鸣,雷电交加,大雨倾盆将我们浇成落汤鸡。”

“小姐!你能不能别说得这么可怕?这些老鼠已经够渗人的了,你还乱说。”巧儿紧皱着眉头,恼怒的瞪着秦默大声叫嚷道,她以前怎么没发现小姐的性子里居然还有如此恶劣的一面?

秦默讶然失笑,这地方对她来说已经是不错的地方了,想当初她同骆越结伴去往金山角执行任务,吃过金山角的沙泥,啃过树皮,甚至在被毒枭追杀进丛林,还吃过鲜血淋漓的蛇虫鼠蚁,什么地方没有住过?哪怕是猪圈、狗窝,她也曾为了逃命待过两天两夜。

想到以前那些风里来火里去的日子,秦默忽然间觉得那一切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小姐?小姐!”见秦默迟迟不做声,巧儿急忙急急唤道。

“恩?”回过神,秦默挑眉。

“您在想什么呢?叫您半天也没动静。”巧儿撅着嘴巴,愤愤的出声,刚才的小姐为什么会露出那种难过却又欣慰的表情?就像是在怀念着什么人什么事一样,实在是太奇怪了。

“我在想,明天天亮我们要去哪里。”秦默声音平平,“十六年来,我很少出门,对于外界的一切了解也只是娘亲留下来的几本书册以及府中下人的议论,天下之大,你说我们该往哪里走?”

巧儿想了想,大力摇晃着脑袋:“奴婢也不知道,不过,奴婢总觉得只要跟着小姐,一定饿不死,不是有句话说得好吗?梅花香自苦寒来,小姐的苦日子过去了,日后一定会比现在更好。”

“给我说说这个大陆的情况吧,我撞伤了这里,”她指了指只用一条衣物碎布随意包裹着的额头:“有些事好像记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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