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初就自顾自地说:“我其实对他谈不上喜欢,顶多就是拥有好感的程度。”
温辞理解又不理解,“那,我也想问你一个冒昧的问题,你既然不喜欢他,又清楚他有对象,那你是出于什么样的心态追求他的呢?”
“他完全符合我对于恋爱对象的所有幻想。”
温辞疑惑,“这样,也谈不上喜欢吗?”
“当理想对象真的出现,排在第一的念想通常不会是喜欢,而是想要拥有,这之间,还是有轻微差别的,只是大部分人都会混淆而已。”
温辞细想了下,了然地点头,“所以,即便知道概率不大,你还是会去做出努力是吗?”
“努力也不至于,就试试呗,万一呢。”
黎初的语气听起来完全不在意结果,就像是走在路上,忽然看见路边草丛里绕着一只蝴蝶,他随手抓了一下,能抓到是惊喜,抓不到也不会执着。
他的爱情观很简单,爱这玩意儿,来得容易,去得也容易。
他自觉、自省、自控着永远别爱过头。
因为失去是常态,爱得有多死去活来,往后的日子便会有多念念不忘。
太耽误事儿了。
“感情很好,爱得很深,可并不代表着就能拒绝新鲜。”他说着,扭头看向温辞,露出一个很淡却饱含深意的笑容,问温辞,“你说是吧?”
温辞对这个观点不置可否。
但秦渝,绝对不会。
哪怕明知秦渝已经不爱自己,聊到这个份上,他忽然生起了一丝胜负欲,说:“听你这样说,我就放心了,幸好,你不会固执到不撞南墙不回头。”
黎初对温辞的反应稍感意外,又觉得分外有趣,忽地笑了,他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时间,告别道:“跟秦律约定的时间快到了,温先生,打扰了。”
温辞原本不是个会逞口舌之快的人来着,说完后还好,开车路上也还好,一回家就后悔了。
他瘫坐在沙发上,不轻不重地掌了一下自己的嘴巴。
从小一起长大,知根知底,互伴左右,恋爱十五年。
他一开始只当是一场无需在意的情感危机来着,因为他清楚秦渝决不会离开自己。
时间一长,他越发疲惫。
源于同一个原因,秦渝决不会离开他。
耗到现在,情敌的三言两语引他深思,难道要拿秦渝决不会离开他这一点,当作这段关系的定海神针吗?
黎初应当同周晓晓是同一类人,他们匆匆开始,潦草收场,不代表他们不认真对待感情,不代表他们心底并不渴望一个好的结局。
勇敢的人先享受世界,他们只是把重点放在了“勇敢”二字上,因为没有开始,一切都是妄想。
他们敢于开始,当作是一场豪赌。
成了固然是好,未成也不留遗憾。
如果在深入了解的过程中发现所托非人,便会毫不犹豫地潇洒转身,另觅良人。
这是拿得起,放得下。
温辞学到了,明白了,想通了,认为应当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