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草原上的人皆信奉天意,他们认为是老天赐给了他们这片肥沃的土地,让他们得以生存,所以……当日陆余被抛弃的时候,便相信如果此子不是妖物,老天自然不会看着他死亡。
说起来这种想法有些可笑,但对于一辈子都没有出过这片草原的人们来说,他们坚信苍天有眼,苍天有意。
……
可笑的苍天有眼,苍天有意,如果不是李叔心善,暗中跟随……从一只草原狼的口中救下了啼哭的陆余,恐怕他早已成了野兽的腹中餐。
自那以后,李叔便从熊族内搬了出来,和陆余一起居住,是李叔照顾着陆余的成长,将他养大成人。
十年时间,陆余从儿时的活泼好动,变成了现在的冷漠、寡言,如果今日来通知他的不是李叔,恐怕他一句话都不会说吧!
熊族的每个人都视他为妖孽,为不详之物,暗地里没少讥讽他,甚至明面上都不掩饰对他的厌恶,这让少年更加的沉默!
十年……是李叔将陆余拉扯大的,传授他马术与枪术!
李叔知道,余儿最大的梦想就是离开这个厌恶他、他也感到厌恶的地方。
陆余不是没有想过独自离开,但这片草原却并不像表面上那般祥和,有人的地方便有争斗,部落与部落之间同样有战争。
为了争夺草原的掌控权,这片土地下不知埋葬了多少热血勇士!
……
草原上……
陆余驾马驰骋,在高速的奔驰着,任由呼啸的狂风扑面而来,如刀子般锋利,刮的脸颊生疼,但他兴奋的心情却是能够抚平一切疼痛的良药。
他真的很开心,终于能够离开这个让他厌恶的地方了,他爱这片草原,但却厌恶草原上的人。
马踏草原,一路奔驰,直到夕阳西下,他才策马而回,回到了从熊族部落独立出的一个小山丘上!
熊族部落不是很大,仅有千人左右,他们在草原上经营了百年,种植出了一片广袤的森林,部落就生活在其中。
而陆余所居住的山丘就在这片广袤丛林的最边缘,他与李叔住在山丘上的两间木屋内。
“李叔……”
松开白马,让它自行在森林内玩耍,陆余朝木屋走了过去。
吱呀……
木门推开,李叔从一间木屋内走了出来:“回来啦!”
李叔的样貌很英俊,虽然已经五十多岁,脸上也多了岁月的斑驳痕迹,但这种沧桑却让他看起来更加的真实,这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一群不信苍生信鬼神的愚昧之人,更不是那些和善的人皮下,隐藏着一颗颗豺狼之心的伪君子。
“嗯!”
陆余点头,将手中的一坛烈酒在手中掂了掂,笑着说道:“这是最后一坛了!”
看到陆余手中的酒坛,李叔眼睛顿时一亮,不自觉的舔了舔嘴唇,眼中露出一种迫不及待的光芒!
“你这家伙,终于肯将“烈焰”拿出来给你李叔喝啦?”李叔迫不及待的从木屋内走了出来,将酒坛接了过去,小心翼翼的样子,就像抱着什么重要的宝贝!
烈焰是一种酒,是陆余自创的一种酒!
李叔最拿手的本事就是酿酒,整个熊族部落的酒都是出自他手,如果不是这样……就凭他敢收养陆余,便是触了熊族族长的霉头,怎么可能还安然的活在这个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