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一阵风吹过,吹拂起了马车的车帘,让小六看清楚了坐在马车里面的温灵。
看清楚温灵长什么样的小六,脸莫名其妙“噌”的一下就红了。
也不知道是因为喝了她施的粥,还是因为看了她请的大夫。
在小六看来,温灵格外的美丽,仿佛美得跟天仙下凡一般,他从来没见过这么纯洁漂亮的女人。
原来她就是宸王妃。
当温灵感觉到有人看她,似有所感地转过头来时,风正好停下,车帘放了下来。
小六怔愣地收回目光,久久没有回神。
温灵不知道的是,她在不知不觉间,在一个十二岁的小小少年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成了照进他人灰暗人生中的一束光。
小六熬好药,捧着药碗,一瘸一拐地回家后。
吃了一大碗白粥的屁股蛋兴奋地跟他说:“等你脚好一点,我们就又可以一起去讨饭了,这次我跟富人区那边的丐帮打好了关系,
以后我带你去那边讨饭,保准天天都能吃顿饱的!”
小六却双手抱头躺在地上,看着天空中一直飘荡的云,突然问他:“屁股,我们今年已经十二岁了,难道以后我们一辈子都要这么乞讨下去吗?
等长大了变成大乞丐、大混混,老了变成老乞丐,再像我爷爷那般,在某一天病死在某个无人知道的角落里,
一辈子都只当一个没有尊严的蝼蚁?”
小六虽然蓬头垢面,头发都脏成一缕缕地挂在头上,但依旧能看出他俊朗立体的五官,鼻子笔挺坚毅。
是尘埃也不能掩盖的明珠光芒。
很少有人知道,他的母亲是当年红楼的头牌,生下他后遇到外地富商赎身,唯一的条件就是不能带上他这个拖油瓶。
他母亲给他留了一袋碎银子,就扔掉了年仅三岁的他,跟着富商离开了京城。
他本来以为他一辈子都会这么烂下去。
可是在今天看到坐在马车里面的温灵后,他突然不想了。
他想报恩,可他如果永远都当蝼蚁,那他到她跟前报恩的资格都没有。
所以他突然不想当泥地里的蝼蚁了,他想,至少要堂堂正正当个人吧。
屁股蛋不解挠挠头:“可是我们还有什么其他能做的事情吗?这个京城没有任何正经的活计会要我们这些乞丐。”
小六好像下定了某种决心:“继续在京城混下去,可能没有任何希望,但如果我们去从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