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是我们结婚以来第三次进电影院,只是这次我们没有看大片,也没有看鬼片,看的是一部国产喜剧片。
片中的台词很搞笑,我至今依然记得那些演员无厘头的说着:
东施效颦?东施是谁?怎么会尿频?
就你这成绩还能受影响?你的成绩还有下降空间吗?
这几年你死哪去了?年年同学聚会你都不来,你真有什么难处给我们大家说,大家就算帮不上你,不还能乐呵乐呵?
秋雅是我们学校著名的校花,而我更出名,我是全校著名的笑话。
如果那些故事再来一遍,或许现在这刻才是你最放不下的…
……
而我却因为里面的一首歌哭得稀里哗啦,
一次就好,我陪你去看天荒地老,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开怀大笑,在自由自在的空气里吵吵闹闹,你可知道,我唯一的想要。
世界还小,我带你去到天涯海角,在没有烦恼的角落里停止寻找,在无忧无虑的时光里慢慢变老,你可知道,我全部的心跳,随你跳。
只是我始终默默的掉着泪,半边的长发挡住脸,昏暗的灯光下李兆并没有看见。
眼泪干掉后,我忽然侧过头吻了下他的脸,,咕哝着说:“人多!”
“我们回家吧。”
这次,我们依然没有看完整部电影,只不过,今晚,是我和他一起出了电影院,李兆开车,我便像个粘人的小孩一样,靠在他的胳膊上,他命令我坐好,这样危险,我说我不怕,他说我怕,我斜眼瞄他:“你不是说你没有怕的时候吗?”
他眸色难辨,在黑夜中幽暗不明,随即揉了揉我的头发:“要硬说怕,大概就是你的安危,给我坐坐好!”
我便听话松开他,坐在副驾驶,手肘撑在车窗上,回味着他的这句话,心酸的发紧。
他说:“小婉,你的身体骗不了人,我感觉你从来没有一天像现在这样爱我。”
我说:“恭喜你,答对了!”
人越大,似乎对于这方面的事情会越看淡,而我和李兆不知道是不是爱得太波折,相爱不易,相守太难,所以对于彼此总是乐此不彼的探索着,仿佛明天就是生离死别,可谁又说不是呢!
夜已深,李兆搂我入怀,声音透着醉人的磁性,他说:“小婉,我以后不想和你吵架了,永远也不要吵架了!”
我说:“好!
永远也不要吵架了!”
直到下半夜我们才相拥着彼此沉沉睡去,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睡着,大脑仿佛进入了无边的混沌,一直到天蒙蒙亮,我才光着身子悄悄从李兆怀里溜了出来,斜靠在床头,手撑住脑袋,静静地看了他一会。
想象自己是个x射线的扫描仪,把他的全部影像都扫入大脑,永远封存!
而后,我下了床,从衣橱里拿出他的白色衬衫套在身上,赤着脚走到走廊尽头的储藏室,翻出自己的行李箱,在隐蔽的夹层里找到那份,封皮还有着碗底印和乱七八糟汤汁的离婚协议书。
又赤着脚去了客厅,把离婚协议翻到最后一页,上面还有李兆洋洋洒洒的签名,我的手指轻抚那刚劲有力的“李兆”
二字,这个刻在我骨髓里的名字,然后拿起笔,刚准备在他名字旁落款,却发现自己的手抖得太厉害,根本无从下笔!
我气得把笔扔在地上,抓狂的撩起头发拼命捶着自己的大脑,把嘴唇咬破,颤抖着走到李兆的西装那,从他的口袋里摸索出他惯抽的烟,拿出一根迅速给自己点燃,当空气中再次充斥着熟悉的尼古丁气息时,我的身体才终于渐渐缓和。
我又坐回桌前,盯着那份离婚协议默默抽着烟,小时候看《半支烟》,曾志伟曾说:以前我以为得不到的东西,一辈子记住她就行了,但有一天老天爷跟你说,我就是记都不让你记,你能怎么样?
那部电影里还有这样一段台词:每支香烟都有一个故事,一支未抽完的香烟,一段未谈完的恋爱…
所以最终,烟燃尽,人离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