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人躲在幕后,而歌手出现在大荧幕前。
如果不是有斗音这种短视频平台,制作人的粉丝还会更低。
一直发酵到晚上,江涵官宣的那条视频,点赞人数已经破160万。
沈书曼转发他的视频,所以点赞人数也有100万。
最关键是演唱者,粉丝直接破获150万大关,这让公司高层看到了这首歌非常恐怖的吸金能力。
以至于快下班的时候,赵雅晴这边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江涵,经你之手,沈书曼已经彻底翻红,中午到现在,接了3个通告,看这架势,她的流量会超过曾经的巅峰时刻,这两位被你捧红的歌手,后续会给公司带来极大的收益,所以董事会决定,给你的合同待遇提一提。”
赵雅晴突然说了这么一句话,勾起江涵的兴趣。
听到对方终于感兴趣,她这才继续说道:“现在针对你的合同待遇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你只提供歌词,37分账,一种是词、曲等后续一条龙流程你全包,46分账。”
之前签的合同,是江涵提供歌词,28分账,一条龙全包的话是37。
现在基本提高了一成。
别看待遇只提高一成,爆款的作品,年收益动辄就是几千万上亿的。
那一成的收益差,至少在几百万~上千万不等。
但江涵从这些待遇中敏锐看出一个问题:“主管,公司突然给我提高待遇,是要我做什么?”
赵雅晴褪去大小姐的姿态,眼睛变得锐利:“你这小家伙,看着也就比我小几岁,思想居然这么敏锐,好吧我也不瞒你了,待遇提高的同时,也改了一种签约方式,只签人,不签歌。”
签人不签歌,是音乐制作人在这个圈子最高的认可。
签歌的话,歌曲的运营在公司这里,你个人如果想跳槽的话,谁也拦不住你。
但是签人的话,你这个人就不能随便跳槽,否则会有高额的违约金。
当然了,签人也有一个非常大的好处,以后你的歌曲开发、合作,公司将不会局限你。
比方说江涵名下的作品,或者以后创作的新歌,要是想跟其他公司的艺人合作,跟公司打个招呼就行,不会被限制。
一般只有金牌、王牌这些制作人,才有签人的待遇。
“签人可以,但我也有一个底线,我所有音乐作品的版权注册,都会写我的名字。”
吃一堑长一智,如果初音娱乐不能同意这一条,那江涵还是会保持之前那份合同。
“没问题,但,你也要适当的让步,毕竟签人以后,公司就会开始对你进行资源倾斜,比如公司有权运营你的作品。”
运营权其实就是商业的一种象征,后续的周边拓展、开发数字专辑、磁带化等等,都需要运营。
“可以,有句话我也得说明白,运营商业可以,但不能吃烂钱让口碑下滑,否则我会收回运营权。”只要版权在江涵手中,部分运营权让公司打理也无碍。
“放心吧,我们初音娱乐最注重的就是口碑。”
两人一拍即合后,赵雅晴立马喊来小助理带来新的合同,双方就这样达成了合作。
这份合同签定后,江涵就是初音的人了,初音这边也会开始重点关照并给予一定的资源倾斜。
“呀~大小姐,你不觉得江涵越来越有楚河的风采了嘛?”
合同敲定后,女助理盯着江涵的背影,突然犯花痴:“其实江涵也挺帅的,除了精气神差了点之外,挑不出什么毛病,而且他才华也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