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掰不行,代价太大。
那就顺了他的意?
其实,自己对秦王本人,并无任何意见,虽然他睚眦必究、小肚鸡肠、性子恶劣、目中无人、狂妄自大等等。
但他还是有优点的。
那张脸,就是自己,唯一能看见的优点。
程星回是祖父精挑细选的,也是自己点过头同意的,如今还不是走到了和离的地步,其实和盲婚哑嫁无甚区别,都是拼男子的良心而已。
程星回可以,岑扶光自然也可以。
嫁给秦王好处也多,最明显的优点就是实现了门第的跨越,从公爵之家跃进了皇族,但他也有最明显的缺陷。
长子显然不能动,后面的幼子,哪怕可以承定川侯府的爵位,哪怕从侯爵变为公爵,也注定不可能姓江。
那这跟皇室回收爵位有什么区别?
这个爵位,是祖父,是父亲,是母亲用身上无数的伤疤和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换回来的,可以接受后代无能丢掉爵位,但不能这么轻易的就还回去。
所以这一个难题,要怎么处理呢?
——
知道今天江瑶镜要回程家,江鏖特地叫她来自己院子一起用早膳,可人出现在眼前时,他直接愣在当场。
江瑶镜也有些不好意思的抿唇。
她今儿上身的是自己做的衣裳。
准确来说,是一件素白无任何花样的裙子,上面的花样都是前些天捡的花自己染的。
幼时学女红时,江瑶镜被针扎得嚎啕大哭,到底没能学下去,所以她几乎不会任何女红,明明这衣裳摊在桌上时,自己下手花染时也讲究了配色聚散。
谁知穿上身后这么一言难尽。
也不能说丑,只能说,过于花里胡哨了些。
“挺好,看着挺热闹的……”江鏖干巴巴评价了一句。
“这个样子,您怎么夸得出来?”江瑶镜哭笑不得坐在他对面,“一会儿我就去换了,以后再也不自己动手折腾衣裳了。”
还是做花签吧,用它们做花染,还不如归于尘土呢。
本来这裙子一上身江瑶镜就想换的,忽地就想到了那日岑扶光的穿戴,当场就决定至少穿半个时辰还要在府里晃一圈。
就不信了,这衣裳你能找出配套的来?
愿意换就行,若她以后都穿这类的衣衫,江鏖还真夸不出来,迅速提出今日重点,“带一群人去程家,回去就收拾东西,等程星回一到,话说开就走。”
“我就在家里等着,他要是不写和离书,老夫亲自跟他谈!”
一个谈字,说得杀气冲天。
“明天才到呢。”江瑶镜给他盛了一碗青玉河虾羹,“今儿就收东西,您倒是在家里好生坐着,我这一晚怎么过?单单程家夫妇就够我头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