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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时间倒退回五点半。
当姜乐忱走后,空荡荡的寝室里只剩下蒙赫一人。他把藏在抽屉里的招生简章拿出来摊在桌上,发了一会儿呆,又打开电脑查询相关的资料。
澳大利亚地广人稀,气候适宜,有着大片的天然草场,非常适合马儿的选育。如此优异的条件,也诞生了全世界最顶尖的运动马兽医专业。
这种细致的学科划分,正是国内动物医学大类缺少的。
之前蒙赫从来没想过出国深造这件事。
他的人生好像在出生的那一刻就已经确定好了——他会在草原上长大,未来成为一个像他父亲一样豪迈的汉子,继承家业,把马场做大做强,再娶一个和他母亲一样爽朗的女郎,组建家庭,生儿育女……
但不知不觉间,他原本清晰可见的人生轨迹,发生了无法逆转的偏移。
第一次偏移,是在他决定离开家乡,来京城读书的时候。
第二次偏移,则是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节点。
蒙赫可以清晰地回忆起那个节点。
那是大一刚开学的某一天。因为他住不惯寝室,爸妈干脆在学校门口买了一套公寓,让他住在校外。
开学前要先军训,蒙赫目中无人惯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没让他记住班里任何同学的名字和脸。
在和隔壁连队进行拉歌比赛时,他们班派出了一个白白净净的男孩,他自我介绍叫“小姜”,说话做事落落大方,他唱了首流行歌曲,获得了连队所有女生的掌声,就连隔壁连队的女生都倒戈了。
有男同学纷纷不平地嘀咕:“切,这个小姜也太爱出风头了。”
再次见面是正式开学后。
大一是通识课,整个学院一起上,蒙赫独来独往,每次前后左右的同学都不一样,他也懒得注意。
某天,专业课搞起“突然袭击”,要进行随堂小考。在同学们的抱怨声中,老师把提前印好的考卷发到了第一排同学手里,让他们依次往后传递。
这次突然考试让蒙赫很烦躁,他坐在百人教室的后排位置,盯着卷子一排排的传过来,他手里无意识地按着圆珠笔的按钮,发出咔哒咔哒的声响。
终于,卷子传到了前面同学的手里。
那人并没有随便把卷子往后一扔,而是转过身,用两只手捧着卷子,很有礼貌地递到了蒙赫面前。
“蒙赫同学,”那个男生皮肤很白,一双眼睛黑白分明,清澈得好像夜空里最亮的那颗星,“加油,考题不难的,你不用紧张。”
蒙赫:“……”
就是那一瞬间,就是这个节点,蒙赫清晰地看到一颗星星滑落天际,坠入了一望无际的草原深处。
半小时的小考结束,最后一排的同学从后往前收卷子。蒙赫起身,走到了那颗星星身旁,拿起了他的卷子。
眼里有星星的男孩又像刚才那样,双手把卷子递到了他面前,然后向蒙赫微微一笑。蒙赫还来不及回他一个表情,星星男孩就转过头和身旁的双胞胎兄弟聊天了。
蒙赫低头看向了卷子上的名字。
——原来这颗星星叫姜乐忱,原来他就是“爱出风头的小姜”。
后来,蒙赫搬回了寝室,和姜乐忱成为了舍友。
只是他们的关系一直不好,因为蒙赫发现,姜乐忱不光喜欢在学校出风头,甚至还在校外出风头。
姜乐忱和“正常男生”不一样,他会化妆,会护肤,会染五颜六色的头发,还会在洗澡后在身上涂一层厚厚的润肤乳。润肤乳有时候是橙子味的,有时候是椰子味的,有时候是草莓味的,有时候闻不出来什么味道,就是甜——很甜很甜。
那股甜味无孔不入,它会钻进蒙赫的鼻子里,甚至几次三番,钻到了蒙赫的梦里。
蒙赫讨厌姜乐忱。
他讨厌香喷喷的、爱出风头的姜乐忱。
或者说——惧怕。
他也不知道他究竟在惧怕什么,但是父亲曾经告诉他,草原上的男人除了天地自然以外,不应该惧怕任何东西。
所以蒙赫决定,他要讨厌姜乐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