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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七章(第1页)

权力的魅力表现在哪里?

——在于掌握权力者提出了要求之后,只要这个要求是可以被实现的,哪怕它听起来怎么荒唐、怎么为难执行者,它都能够被实现,并且是用最快的速度实现。

郑含章假装自己没有看到韦淮和马霁两人脸上为难的神色,有些羡慕地看向卫云庭骑着的那匹高头大马。

这匹马比她都高。

“可惜,我肩上的伤还没好,否则现在就可以跟着卫将军学骑马了。”

郑含章是真的很惋惜。

现代的她体质是很好的,虽然每个学期体测八百米的时候也会和同学们一样跑成狗,但如果保持在一个不怎么快的速度上,她也是能够跑完一整个马拉松的人。

但是现在:)

郑含章想起陈皇后的身体素质,果断地将与这具身体有关的所有锅都扔到了雍帝头上。

卫云庭不知又受了哪里的刺激,耳朵红红的:“末将刚好可以趁着这段时间为殿下挑选一匹适合初学者的马匹。”

郑含章嘴上应着好,实际上注意力全在卫云庭的耳朵上。

她很好奇,为什么卫云庭那么容易红耳朵。

随即她意识到了灯下黑。

她好像一直都没在吃瓜系统上搜过卫云庭的名字。

于是在上了马车之后,郑含章就打开了吃瓜系统,点击搜索“卫云庭”。

郑含章原本以为,像是卫云庭这种人,要么是一点儿瓜都没有,要么就得是长篇累牍的全是瓜——虽然这个判断非常以貌取人,但是她是殿下,她说了算。

没想到……瓜是有的,只有一条,但是这一条真的……究极长。

郑含章从头到尾看完,发现这个故事要是用水字数的写法来写,估计起码能写上个四十万字。

不过,概括来说其实也很简单:

卫云庭的祖父是当初与雍太祖,也就是郑含章便宜爷爷关系极好,雍朝建立后获封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章武郡公的卫廓。

勋贵人家出生的公子本应该在绫罗锦缎、金玉珠宝中长大,然后根据家里人溺爱与否分别长成骄纵的败家子亦或者是能够继承家业甚至更创辉煌的麒麟子。

但是卫云庭的命却颇为波折。

他在三岁这年因下人看顾不利被拐子抱走,拐子很快离开了长安,卫家人将长安城翻了个遍都没能找到人,卫廓瞬间老了二十岁,原本只是半白的头发在一夜后彻底雪白。

拐子抱走了卫云庭后,大概是想要节省时间追求效率,决定去距离长安百里之外的村落里碰碰运气,再捞上几个孩子,凑成一队一起卖。

拐子失算了,那村里被他看中的小孩年纪已经不很小了,机灵而且声音巨大,拐子一伸手他就大喊:“爹!娘!拐子!拐子要抓我!”

村子里最恨的就是偷孩子抢孩子的拐子,当即,一群用锄头锤子扫把鱼叉甚至渔网……这些顺手的家伙事充当武器,全副武装地冲了出来的村民们就在村中三老的带领下把这个拐子揍得差点二次元化。

卫云庭被他们救了下来。

拐子已经给他换了一身灰扑扑的衣服以逃避抓捕,所以村民们并未意识到这是一位贵族小公子。

他们只觉得卫云庭是个可怜的,从此没了家的小孩,于是在绝对算不上富裕的经济条件下,村中三老收养了这个孩子,每家每户轮番给小卫云庭一口饭吃,就这样让他吃着真·百家饭逐渐长大。

卫云庭在很小的时候就显露出了不凡。

三老拿着收藏的仅有的两卷书教他读书识字,他很快就全都学会;村里有个退伍的老兵,在战场上杀了两个人,又一点最低的爵位,生活不那么困窘,平常就会带着自己做的竹木武器,在追忆峥嵘岁月的同时教孩子们习武,卫云庭也是所有孩子里面学的最快的。

十一岁的时候,他和伙伴们拿着弹弓上山准备捉两只雀儿打打牙祭。

然后这群孩子就遇到了一只老虎。

在卫云庭的指挥下,一群孩子靠着分别上不同的树,用声音吸引老虎的注意力,用弹弓攻击老虎的眼睛,成功打伤、并赶走了这只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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