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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简酷爱天竺葵的气味,她一切用的日用品都是同一香气。
天竺葵的味道类似玫瑰,却比它少了一丝花果香,多了分绿色植物的香气,像薄荷和柠檬似的清爽,如同拨开乌云看到了舒适和煦的日光。
项简喜欢的东西,总是偏于明亮的,正如她的人一样。
这是时翊第一次真正理解这个理论,比起声音,气味似乎更让人难以忘记。
闻见衣服上熟悉的天竺葵味道,他想起了十八岁那年,第一次在图书馆遇见项简的时候。
她穿着雾紫的连衣裙,及肩的短发别在耳后,怀中捧着的几本言情小说与高三格格不入,带着明媚的笑颜和清爽的馨香,闯入了时翊黑白色的世界。
“帅哥,旁边的位置没人吧?”
他那时漠然的瞥了她一眼,一句话都没说,只是把视线移向她的背后。
远处有着数不清的空位置。
项简一点都不慌,她大大方方放下了手中的书,指向时翊旁边的窗户:“这里阳光好,最适合读书啦!”
他转头看向窗外,那里乌云密布,阴暗潮湿。
今天是个沉闷的雨天,就像他一样。
后来时翊才明白,阳光不一定是从窗外照来。
心口传来针扎般细碎的疼,打断了那些尘封已久的回忆。
时翊仅仅是指尖微动,连眉头都没皱一下,这是他的老毛病,不足以让他变了脸色。
情绪少之又少的后果,便是转移至身体,回忆闪过其实只过了几秒,他并没觉得心情有所波动,如果不是这一下突如其来的疼痛,时翊甚至丝毫不会被影响到。
这便是他,所以没人不说他冷漠。
项简是最先扎针采血的。
时翊抱着时禾遇,她特地勇敢的上前伸出手,给小孩做个榜样,虽然凭借时禾遇的勇敢程度,绝对不会怕就是了。
一次性采血针看着很细,实际上冲击力比想象得要大的多,本来项简以为是一滴鲜血,结果没想到成了一大坨,负责采样的男职员用专用试纸,在上面蹭了一角硬币大小的血迹,采样就算是完成了。
项简怕吓到孩子,立马用棉签紧紧的按住,带有麻木的阵痛从指尖传来,她一点都没放在心上。
她这个人少了点矫情,多了分勇猛,像是打针之类的都是毛毛雨,连切菜被菜刀划伤哗哗往下淌血的时候,项简也只是淡定的举高这只手,用另只手拿手机搜索应对方法。
更别提胆子了,她能独自一人前往鬼屋还不带叫的,各种极限项目说上就上从不废话,体力胆识都是杠杠的。
她以前也想过自己如果不做演员能做什么,然后她就发现可以选择的太多了:运动员,探险家冒险家,极限运动教练,凶宅试睡员……
明明可以靠实力吃饭,她却偏偏选择了靠颜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