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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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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阁为邓家名下的产业,邓喜儿大概也是知道的。邓允每次在书房处理邓家所涉及的酒、茶、丝绸等家族产业时,并不避着邓喜儿,邓喜儿调皮了便在书房里爬上爬下,厌了就离开自寻乐处,有时候也会乖乖坐在父亲怀里听着下面的掌柜向父亲报账,在祖母和父亲有意无意的教诲中,他知道迟早也是要接手的。邓喜儿身边从小就跟着几个得力的人,其中一个名叫金宝的,比邓喜儿年长几岁,一向惟邓喜儿马首是瞻,邓喜儿想出什么折腾人的乐子来,金宝永远是最忠实的执行者。关键这金宝不光听话,脑袋瓜还滑溜溜的,永远能百分之一百二地发挥邓喜儿点子的效果。

邓喜儿向金宝表达了想看一看清风阁红牌小倌的愿望,秦公子名动京城金宝自也是听说过,小公子想一睹真容,自己也可以跟着凑凑热闹,便积极为邓喜儿想法子来。

“少爷,你年纪这么小,就算拿着钱恐怕看门的也不会让我们进吧?”

“废话!有钱就行了,我还用得着和你商量吗?!”邓喜儿嗤道。“不过这个我想好了,你看起来有些显老,到时候我跟在你身边做童子混进去就好了。”听到自家少爷如此轻描淡写地说自己显老,金宝一颗忠心感觉有点受伤。

“不过即使进去了秦公子不见我们怎么办?再多的钱也没法子啊,本少爷也就想见一见小模样而已,钱花多了还觉得不值呢。”金宝一边听着狠劲地点头,心里想着自家少爷果然精明,不像一般纨绔子弟愚蠢地败家,挠了挠脑袋,左思右想,眼睛顿时精光一闪,兴奋地对邓喜儿说道,“少爷,我有办法!”

作者有话要说:邓喜儿:(傲娇状)看什么红牌小倌呢,看我不就好了么。。。

☆、清风阁

“什么办法?!不要磨磨唧唧的。”邓喜儿自己还在思索着,便对打断自己的金宝不耐烦道。金宝讨好地往邓喜儿身边凑了凑,“少爷,听说老爷那有块家主令,只要邓家产业,通行无阻,一般人不识得,清风阁老板定是识得的。”

“好主意。不过那家主令长什么模样?”

听得主任夸奖的金宝很是得意,“小的也没见过,听说上面刻着一只肚子圆滚滚的貔貅。”

“听说听说,你消息倒满精通的嘛!”

“小的随时随地为少爷服务。”

“得了,甭贫了,记得别走漏消息哈。”

金宝瞬势手指贴近嘴边,做了个拉拉链的姿势。

刻着貔貅的家主令,邓喜儿记得自己小时候好像玩过这么一个物事。他爹从小就宠着他,他看上的东西他爹从来都云淡风轻地给他当玩具。他记得小时候坐在父亲的怀里,好像看到这个东西,便随手拿过来摆弄,只可惜那东西很是坚硬,也折腾不出一点痕迹来,便就厌倦地抛弃了。那东西要么他爹随身带着,要么肯定在书房。邓喜儿以他快拆了邓府的过往,不久便在书房找到了那枚传说中的家主令。

家主令一面阳刻细雕了一只肚子圆滚滚,眼睛圆溜溜的貔貅,另一面阴刻着邓字的小篆体。邓喜儿特地让侍女给金宝梳了个成年发冠,金宝也没邓喜儿与楚嫣那般金娇玉养,和两人站在那一比虽说两个童子更鲜嫩些,但清风阁里的管事之人见得最多的就是好这口的,身边喜欢养着美貌童子的也不少见,毕竟只要那些少爷手中拿着银子就行。

本来知秋得随时随地跟在楚嫣身边,楚嫣借着自己要回平川侯府,随便找个小厮和马车送他就行,待上学时再过来。知秋想着小厮回来说一声,以前也不是没这么做过,最近刚开府事情也多,云冬一个人也忙不过来,便没太放在心上就随了楚嫣。楚嫣在家中换上小厮的灰褐短褂,楚弥与老阿嬷不知道他要回来也没在家。

楚弥如今也近成年,作为庶子不能承爵掌家,楚越常年驻守边关也没闲暇给他安排长久生计,主母管得衣食保暖就不错了自己的熊儿子都操心不过来就更别说了。楚弥性子有些淡,在外人看来也只是个不那么乖滑的庶子,因而很少与京中纨绔往来,也少费了许多精力,没沾上什么恶习。但在长安呆得时间久了,除了最初的冷清与寂寞,看到的想到的多了后,耳濡目染,见识总是不一般些。

楚弥想着自己大概最好的出路就是考个功名,名正言顺,也不用占了家族的荫庇。太学位于长安城南,汇集了一般的贵族官宦子弟和全国举荐的优秀学子。楚弥自十五之后,便入了太学,平日相较那些贫寒学子自是有些消散,但也不多不少地完成学业。楚弥想待行冠礼后即参加明年的科考,因而近段时间空闲了便去太学与相投熟识的一些学生老师讨论学问,楚嫣回来的时间不多,如此一来,大部分时间如今楚弥都呆在了太学。

却说楚嫣换上小厮服后从府里的后门出去,穿过一条街在巷口便上了等在那的邓府家的马车,马车里坐着的正是邓喜儿和金宝。邓喜儿梳着一个童子髻,身着灰褐短衫,还是遮不住红唇白齿桃花大眼的鲜艳颜色,素净中鲜艳,别有一番感觉。楚嫣本来就喜欢漂亮的人和东西,看得都有些发愣,想周夫子和玄景,轻轻松松俘虏了楚嫣,那好看的脸不可谓不重要。不过当然并不是好看就行了,即使是花痴,楚嫣也自认为是有选择的花痴。不过邓喜儿嘛,在楚嫣看来就是又黏人又爱撒娇的小弟弟罢了,在漂亮的小弟弟面前,楚嫣是很乐意做一个有满足感的大哥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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