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让沈东庭笑出声:“我不喜欢喝咖啡,如果实在是没精神,我都是泡茶叶喝。说实话,茶叶比咖啡更提神。还有,作为交换生在国外呆过一年的我,真心觉得西餐没中餐好吃。”
“这倒是。”时锦南深有体会,以前有一次,她喝了一杯铁观音奶茶,然后一晚上没睡着。至于西餐,偶尔吃一次,还是挺好吃的,她想象了一下如果常年吃西餐……瞬间赞同沈东庭的观点。
五一突然跳到沈东庭腿上,伸长了脑袋去嗅他手里被啃了一半的猪蹄。他撕下一块递到五一嘴边。小家伙舔了一下,立刻扭头就跑。
将撕下的那块扔进垃圾桶里,沈东庭把剩下的一半啃完,去厨房洗净手,他又继续坐回餐桌前吃米饭。
“高中之后,离开周市,我好像就再也没有吃过老家那些卤肉了。偶尔吃一下,还是挺好吃的。”
想起高中食堂里每周必出现的猪蹄炖黄豆,时锦南咧着嘴道:“你记不记得,以前学校食堂里的猪蹄炖黄豆,以前班里女生吐槽最多的就是那个菜,每次都有人吃到还带着毛的猪蹄。”
沈东庭摇头:“我没吃到过带毛的猪蹄。”
学校食堂里的那些做饭师傅最是势利眼,给别人打菜手抖到犹如得了帕金森似的,给他打菜都是挑最好的。荤菜里绝对没有肥肉,猪蹄更不可能存在有毛的。当然,他们之所以那样,主要还是因为母亲给学校捐了不少东西。
时锦南有些羡慕,“做男生真好,食堂那些做饭师傅就只敢欺负女生。”
沈东庭笑:“早知道,你高中时吃到的都是带毛的猪蹄,我就那时去追你了,然后每天帮你打饭。”
听到这话,时锦南夹菜的手一顿,随即严肃道:“早恋是不对的。”
沈东庭失笑出声:“要不你辞职去做老师吧。刚才你那坚定的态度,绝对是教导主任最好的人选。”
被调侃后,时锦南有些气恼,干脆拿起半块猪蹄倾身过去塞到对面人嘴里,以此来堵住他的嘴。
沈东庭下意识咬住,含糊不清道谢:“谢谢投喂。”
时锦南:“……”
他发现这人脸皮愈发厚了。去了信华那么长时间,不但没有磨炼的更加沉稳内敛,还越来越口无遮拦。
沈东庭放下那半块猪蹄,伸出长臂,拉住她的左手,表情突然认真起来:“我是认真的。”
作者有话说:
不出意外的话,明天应该能正文完结,再次给下本要写的文打个广告,求个收。
《深海鲛人族[嬴政]》
文案:
依照数千年来鲛人族的传统,作为鲛皇唯一子嗣的琉璃,需在三百六十岁成人礼之后前往人族历练五十年。在那片时常战乱的土地上,她救下了一个人族孩子,而那个人族孩子也成了她漫长生命里躲不开的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