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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林方有杀人嫌疑(第2页)

回到大理寺后,郑豆豆将打探回来的消息与景奕行说了。

“大人,我们要不要传林方问话?”

景奕行想了想:

“也不是不可以,但如今没有证据,假若林方不承认我们根本定不了他的罪,反而会打草惊蛇。

除非找到目击证人或其他证据。”

“大人觉得侯中山被杀的第一案发现场会是哪里?那里会不会有证据?”

“东京城太大,如果没有其他线索想要查出第一案发现场无异大海捞针。

而且事情过去那么久,就算找到第一案发现场也未必还留有线索。”

“其实也未必。”

郑豆豆在回来的路上就想过这个问题。

假若她是林方,要制造一出龙津桥满月夜断头案,会如何做?

这一琢磨之下,还真给她琢磨出了一点东西。

侯中山是先被下了蒙汗药晕倒,然后才被捆了手脚砍断头的。

据码头的伙计说:

侯中山通常只在码头和家两处地方往返,就算吃饭也是在码头附近的小饭馆吃。

侯中山的家与码头隔得并不远,侯中山绝大多数时候都是选择走路往返,除非天气恶劣或特别情况才会租用马车。

而八月十五那一天,侯中山选择的是走路。

林方想要给他下蒙汗药只能选择在小饭馆内动手,还要保证这个蒙汗药不会当场发作。

那么,小饭馆的人很有可能记得林方。

还有,如果侯中山是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晕倒,林方想要作案几乎没有可能,而一旦侯中山回了家再晕倒,也增加了林方作案的难度。

那天搜查侯中山家也没有发现作案痕迹。

那就只能在拐进小巷到侯中山家的那一段路。

而林方必须事先在那一段路上安排一辆牛车或马车才能将侯中山运走。

只要租了车,就有迹可查。

而且侯中山中了蒙汗药晕倒的时间与他的尸体被运送到龙津桥上的时间相隔两个时辰,这两个时辰内林方去过的地方一定有第一案发现场。

正常情况下,林方不会再将马车绕到很远的地方去,那第一案发现场只会在侯中山晕倒的那一段路与龙津桥两个地点的近范围内。

而且这处地方还很隐秘不会被人察觉。

郑豆豆将自己的想法与景奕行说了。

“大人,从侯中山家到龙津桥并不远,但这一路全是繁华路段,夜晚也是人来人往,不太适合做案,所以我觉得有可能是出了角门外的地点。”

听完后,景奕行觉得很有道理。

“明日我就派人去调查。”

景奕行放下手中的笔看着郑豆豆:

“你不是很同情小灵她们、说侯中山该死吗?怎么突然对缉拿侯中山的凶手这样感兴趣?”

“侯中山的确该死,但我觉得要杀他也只有小灵她们有资格,其他人这样肆意杀人总是没道理。”

如果换作以前,郑豆豆肯定觉得谁杀侯中山都是为民除害。可跟着景奕行审理了一段时间的案情后,郑豆豆的想法还是有了些改变。

至少现在她觉得林方没有权利杀侯中山。

如果真是林方杀了侯中山,虽然可酌情减罪但还是必须承担杀人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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