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一次侯湘琴认识了个住在隔壁街的邻居,听她解释说自己才是是单身,也不知道信了没信,反正要给她介绍婆家。
说那家人是个年岁不小的光棍,着急娶媳妇,同意多给些彩礼,能给十万,让侯湘琴考虑一下。
侯湘琴也不是完全傻的,她之前在西省就见过类似的,说是介绍婆家,实际就是把人卖掉,老光棍往往都是住在偏远的山里,嫁过去一辈子也跑不出来的那种。
但她假装没听懂,细细打听了一番之后,心里有个不那么善良的念头就冒了出来。
那人也是人精,察觉到侯湘琴的想法,就不停游说她,让她把侯湘兰嫁过去。
侯湘琴一开始没答应,可是后来她看到侯湘兰拿着那么一大笔钱挥霍无度,这种想法就怎么都按捺不住了。
姐妹俩长得一模一样,甚至身份证的照片都是一样的,一些只要不涉及到指纹的业务,都是可以交替着办理的。
如果侯湘兰不在了,那她留下的大笔钱,自己用她的身份证就能全部取出来。
这样的话,钱就全都是属于自己的了。
想到那笔钱的数目,侯湘琴简直抓心挠肝,夜不能寐。
但侯湘兰毕竟是她的亲姐姐,而且是从小护着她长大的姐姐,是姐姐把她从那个泥潭拽了出来。
侯湘琴内心挣扎无比,她思来想去,还是按捺下了这个想法。
可是几天后,她开口劝侯湘兰省着点花钱,以后还要靠这个生活时,却被她一句“都是我自己的钱,我愿意怎么花就怎么花”给堵了回去。
甚至侯湘兰话里话外都在敲打她,让她不要打那笔钱的主意,说她只算是暂时请来的保姆,帮着看孩子的,又不可能她这个当姐姐的养她一辈子。
等人走了,侯湘琴心里的那根弦也就断了。
她再次去找了邻居,同意了他们的提议。
可惜那家人不同意带着孩子,暂时也没有人家缺女儿。
侯湘琴脑中晃过早上侯湘兰说的那句话,最终一咬牙,还是答应了这个条件。
不要就不要,一个孩子而已,怎么处理不了了。
于是当天晚上侯湘兰从外面回来时,喝了一杯妹妹递来的水,就人事不知了。
确定人已经失去意识,邻居带着个壮汉过来,把人绑起来,弄上了车,连夜就拉走了。
而侯湘琴就躲在暗处,把这一切看了个清清楚楚。
人被带走以后,侯湘琴收到了十万块,算是填补了这段时间侯湘兰花掉的那部分存款。
看到银行卡里的数字,侯湘琴终于有了种,这些钱都是自己了的感觉。
钱是自己的了,孩子也成了自己的。
想到这些钱都是用孩子她妈换来的,侯湘琴也并不着急把卫绵处理掉了。
不需要嫉妒以后,她的心境平和了很多,放慢节奏在这个小院子里养起了孩子。
然而她以为的平静下面,实际并不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