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北洋军,还处于训练阶段,鲜有能真正上阵对敌的机会。
王占元从未见过这种惨烈场面,一时间呆立当场,脑袋里空空如也,连枪声似乎都变得小了,手下冲杀,然后被韭菜一样收割倒地的动作变得缓慢。
这样,促使他看的更加清晰,精神被一波波血肉横飞场面所冲击着。
他不懂,这是因为过于恐惧,肾上腺素激增到一定水准,才会出现的状况。
然后,那个劲儿过去了,听觉可视觉都恢复到正常。
副官脸色苍白如纸,在他耳旁不知是第几遍喊:“让兄弟们撤吧,冲不过去!”
王占元猛地打了个激灵。
这个在下个纪元,将以统治残暴、贪鄙无度为名的军阀头子,此时被吓傻了。
他觉得裤裆里温热,有液体顺着裤管流淌下去。
他赶忙道:“撤,快撤回来!”
反应就慢了那么几秒,又多倒下了七八具尸体。
实际上,就算他不下令,那些北洋兵也已经溃散奔逃。
金属弹链稳定,赵传薪子弹几乎是不停火的。
而且即便是重机枪,他的精准度也极高。超强的力量,确保了操控的稳定性。魔鬼水晶眼镜,确保精准度。
直接将外面北洋军打的溃不成军,血流成河。
听见外面枪声停顿,赵传薪也熄火了,那些抱头缩在墙角的师生愣愣的看着赵传薪。
在马克沁枪管两旁,洒落不少水渍。
因为是水冷系统,开枪的时候,难免会渗出来一些。
赵传薪起身,拎着马克沁的支架向上提了一下,马克沁便消失不见。徒留地上一摊水渍。
一群人大眼瞪小眼,都不知道这是怎么办到的。
而此时,赵传薪叼着的雪茄还未灭呢!
手再扬,一把李恩菲尔德匣式步枪在手。
咔!
拉上枪栓。
回头,他朝英华喊道:“敛之先生,记得要好好报道今天的事。内容我都替你想好了,标题是——震惊,北洋军残害百姓。
内容是——赵传薪遭遇以王占元为首的北洋军迫害,逼不得已奋起反抗。赵传薪浴血奋战,不是敌手,最终在血泊中,点上了最后一根雪茄烟,仰天长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胆肝两昆仑!”
“……”
英华一愣,好你个滑头。
“不是敌手”,“最终在血泊中”,加上最后一句谭嗣同的诗,这看似悲剧英雄,可实际上却什么都说明不了。
因为不是敌手,却没说败;在血泊中,却没说倒。
而那个标题,更值得玩味。
很博人眼球的。
别说,英华还真想试试看,这种手法会不会让《大公报》销量激增。
说完,赵传薪不等英华答话,便扛着步枪出了门。
有男生大声问:“赵先生,你要去哪里?”
赵传薪头也不回的摆摆手:“追杀他们去!”
众人听得一呆!
北洋军一个协差不多得有四五千人,当然来的没那么多,估计一二百人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