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刚刚那第三个枪手却直接瞄准他的要害开枪,根本就不怕把他打死,这又不像是巡捕的作风。
这三个枪手到底是什么身份?
院子里,侧耳倾听巷子里动静的李仲武,听见那三个枪手在往巷口方向撤退,他身影一动,很快就跃上一座民居的屋顶。
这一片几乎都是一两层高的民居,倒是很适合他使用轻功飞檐走壁。
夜色下。
巷子里,阿广、阿标搀扶着受伤的戴有志,匆匆往巷口方向撤退。
不远处的屋顶上,李仲武躬着腰,在一条条屋脊上,纵掠如飞,一直不远不近地跟着巷子里的三人。
大约二十分钟后。
戴有志他们仨终于出了巷子口,两人搀扶着戴有志坐进路边一辆车里。
这是戴有志的座驾。
三人一坐进车里,都不约而同地松了口气。
精神松弛下来的三人,谁也没有注意到一道黑影,从不远处的屋顶上,飞掠到他们车子旁边的树冠上。
戴有志喘着粗气,伸出颤抖、沾满鲜血的右手,降下身旁车窗的半截玻璃,然后继续用颤抖的右手从上衣口袋里掏出半盒香烟和火柴。
坐在他身旁的阿广见了,连忙伸手过来帮忙。
“老大,我帮你!”
戴有志笑了笑,心安理得地接受下属的服务。
阿广帮他点了一支,顺手也给自己点了一支,随后把烟和火柴都扔给驾驶座上的阿标。
阿标喘着粗气,一边点烟一边随口问道:“老、老大,你、你是不是认定那个李仲武,就是杀贺宝胜的凶手了?”
阿广附和:“是啊,老大,我刚刚看你好像真要杀了他,要不是他躲得快,刚刚肯定中枪了,不过说起来,这家伙身手也真是变态,竟然能在老大您的枪下,接连几次都躲过去。”
阿标:“嗯,这倒是!这家伙的身手太出色了,十几米的距离,他竟然能几次躲开老大的子弹……”
戴有志吐出嘴里的一口烟雾,哂笑道:“没有!咱们什么证据都没有,我怎么可能认定凶手就是他?”
阿广:“???”
阿标:“???”
车内一时间陷入寂静,七八秒后,阿标才迟疑着问:“这……老大,那、那你刚才那么开枪?你、你就不怕真打死他吗?”
戴有志又缓缓吐出一口烟雾,眯着眼睛道:“留给我破这个案子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上面催得有多紧,你们是知道的,这个案子我不能失手!所以,既然在规定的时间里,找不到真凶,那就找一个合适的替死鬼!我看这个李仲武就挺适合!不仅功夫出色,而且还是来自一个族人已经死绝了的神秘村庄,拿他来做替死鬼,不会有人来找咱们麻烦,只可惜,刚刚没有得手,不过也没关系,回头咱们就通缉他!把杀贺宝胜的罪名按在他头上就行了。”
阿广:“……”
阿标:“……”
车旁枝繁叶茂的梧桐树树冠上,已经换了一身黑色劲装,戴着猴脸面具的李仲武静静立在一根手臂粗的树丫上,随风微微起伏不定。
车里戴有志他们三人的对话,都传进他耳中。
这一刻,李仲武内心已经充满杀机,微微仰脸,淡漠的双眼望向夜幕上的明月。
刚刚在巷子里的时候,他还以为自己杀贺宝胜那个败类的事,真的败露了呢!
没想到,戴有志这个金领巡捕破不了案,竟然决定找他做替死鬼。
是的,刚刚戴有志他们仨在车里的谈话,都没再故意改变声线,李仲武从他们说话的声音,听出了戴有志的身份。
“开车吧!玛德,老子伤口还在流血呢!快送我去医院!”
车里忽然传来戴有志的斥骂。
然后,车子很快发动,驶出路边的停车位。
树冠上,李仲武冷漠的目光看向这辆黑色轿车,他忽然沉腰坐马,双手微微抬起,掌心朝下,双掌只抬起到腰腹高度。
与此同时,一股炽热汹涌的庞大真气瞬间冲出丹田,气走中脉,迅速冲过十二重楼,随即一分为二,炽热的真气瞬息间就分别灌注在他左右双臂之中。
汹涌的真气鼓荡起他的两条衣袖,雾蒙蒙的莹白真气,宛如清晨湖面上的白雾,将他双臂笼罩在内,随着这莹白的真气涌动,他的双臂仿佛瞬间粗大了一倍有余。
说时迟、那时快,从发功到气灌双臂,不过是瞬息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