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杀手。
"
‘有人称我为暗夜里的王,也有人称我为人间死神。
"
‘但,没人见过我。
"
‘因为,见过我的人,都死了。
"
‘杀,快意恩仇。
"
‘可以止不平,可以行正义。
"
‘但是,杀了之后呢?"
‘是获得心灵上的救赎,还是沉沦苦海,不得安生?"
‘我将用我的亲身经历告诉你,杀了之后,该做什么,又会发生什么?"
‘最终,我会劝你。
"
‘自首吧,外面全是警察。
"
‘……"
初看开头这一小部分,明月的眉头就皱了起来:“又是第一人称视角的叙述?”
《老千》也是第一人称叙述。
悠悠抿抿嘴:“对。
”
小说,大多数是第三人称叙述,用第一人称的偏少。
网络小说,更是如此。
因为,第一人称太难把故事写好了。
单一的视角,以至于读者只能看到主角的所见所闻所感,看不到主角感官之外的人事物,很有可能造成故事漏洞百出等等,不一一列举。
如果扑街写手投稿,明月一看是第一人称叙述的故事,就会触发‘100%拒稿"属性。
“给他一个机会。
”
明月不怒反笑,毕竟这是‘群雄榜首"。
琅琊榜首,江左梅郎。
群雄榜首,扑街林某。
大家都是麒麟之才,都有光明的未来。
悠悠和明月继续往下看。
‘我第一次亲手毁掉一个生命时,是在我九岁那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