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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第 64 章(第3页)

周锦钰感觉自己身上的衣裳就挺好的,

周二郎非得要给换,换了件豆蔻色半臂小短衫,黛□□笼裤,脚踝上有金色辟邪脚钏,手腕上给套了银镯子,银镯子上有三个小铃铛,铃铛一响,邪祟跑光,大乾朝的百姓认为小娃六岁以前容易招惹不干净的东西,戴上铃铛就把邪物吓跑了。

周二郎不信什么邪物,纯粹是别人家孩子有的,他的钰哥儿也得有,况且钰哥儿戴上可比别人家娃子好看多了。

换好衣裳越看儿子越好看,娘子也好看,在小的脑门儿上亲了一口,又搂过大的亲了一口。

牵着小的,领着大的,出发!

太白楼距离自家住的地方不算太远,有个一柱香的功夫就能到,一家子索性走着过去,周二郎带了两把油纸伞,一把给儿子打着,一把递给外甥女儿。

他用的东西都讲究,两把油纸伞做工精致,给兰姐儿的那把应该是给云娘买的,伞的把手处还带了漂亮的穗子。

周凤英目光闪了闪,这次意外地没有出口调侃二弟,以前她总觉得二郎忒爱臭讲究,跟村里人格格不入,现在却越来越认可二弟的做法了。

小时候家里就属二郎脾气最大,动不动就耍小性子,还偷懒不爱干活儿,属他最小,属他最霸道,家里人都得听他的,按理说应该是最讨人嫌的那个,可事实上不光爹娘宠着他,自己和大郎也都让着他。

为什么呢?

现在想想,因为二弟不光长得好,他还把他自己看得很高贵,那时候村里的一帮小娃子都哄着族长家的孩儿,想要人家给一口好吃的,二郎不,他等着族长家的娃主动过去给他吃。

事实上族长家的儿子竟然还真的主动上前分给他吃食,不但分给他吃食,还最喜欢跟他玩儿。

二郎往那儿一站和村里所有娃子都不一样,小衣服洗得干干净净,鞋子是他哭了三天,硬逼着爹给他买的,自己和大郎都没有,因为没他会哭,就算哭,顶多也就咧咧两声,爹不给买就算了,谁能像他哭得这么持久。

二郎穿得干净体面,长得又好,大大的眼睛,白白的皮肤,小手儿一伸出来,每个小指甲都修剪的整整齐齐,一丁点儿污垢都没有,让你不自觉就觉得他比你金贵,你得让着他。

如今钰哥儿也是,二郎在儿子身上那是真舍得给花钱,小娃子个子蹿得快,谁家买衣裳那不得买稍微大一点儿,来年还能穿,二郎不,不管多贵的衣裳就只给买穿上正合适的。

这不,好事儿就来了。

钰哥儿跟那姓贺的小娃子不过才玩儿了一回,人家竟然是帮着把端王爷御用的医官给请过来给看病了,这要不是二郎把钰哥儿给捯饬的人见人爱,人家连玩儿估计不会给他玩儿呢。

这以后,兰姐儿也得学学钰哥儿,该娇贵就得娇贵,让娃子得知道拿自己当回事儿,可别学自己,一嫁到婆家先学会给人当牛做马,当年做马也不得人家个好儿。

做人就得像二郎这样。

前边爷儿仨并排走着,大郎抱着钰哥儿,钰哥儿手里撑着伞,二郎问他,“钰哥儿,累不累,爹帮你拿会儿吧。”

“爹,我不累,钰哥儿想着等会儿吃完饭,爹陪我去买些东西。”

“哦?钰哥儿想要什么?”

周锦钰:“爹,胜哥儿帮我请来了端王府的医官,我想着谢谢他,买什么东西他大概也不缺,我想自己亲手制作一件礼物送给他,礼轻情意重。”

小孩子单纯,认为心意比礼物重要,周二郎不愿意太早让儿子接触成人的世界,笑道,“这个主意不错,爹支持你。”

周锦钰想的是端王府那药丸子太坑爹了,他得想办法赚点儿钱补贴家用了。

爹养儿子不容易,儿子养爹也难呀,爹身上简直自带强大的败家属性,手里有一百两,他敢给你花出去九十两。

爹现在呆的是清水衙门,他想贪也没得可贪,以爹的性子,等以后他若是升了官,九成得往贪官的不归路上跑,他得早做打算,在爹升职以前,把钱赚上,让爹有钱可花,过得舒舒坦坦,绝不拿人家的钱财手短,受制于人。

有了端王爷给的药,以后就不用活得那般小心了,就当得了个慢性病,发病的时候就吃个药丸,完全不影响正常生活,也不用担心哪次运气不好挺不过去,周锦钰很开心。

就算不能像人家小说里的穿越男主一样,王八之气一开,手到钱来,他相信自己怎么说也曾经生活在商业高度发达的现代,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奔个小康应该不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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