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老金并没有皈依。
两人一边喝酒一边聊天。反正今天有钱,下酒菜也不贵,而且也没啥事儿干。
“嘿嘿嘿,其实我早就发现你小子变强了。不愧是蛮荒之地的后裔,跟我们文明人就是不一样,潜力无限啊。”柯布森眯起一只眼,盯着老金,一边嚼着肉干。
“你哪来的这么多偏见?”
“这不是偏见,是事实。”
“你小子……”
两人聊了一会儿,老金得知柯布森这段时间也接了不少任务,还认识了几个D级冒险者同伴,日子过得还不错。
冬天嘛,工作也比较轻松。
“我打算换个地方住。总不能一直待在伊斯万特吧。”
“嗯,不过你都有冒险者等级了,去其他城市有点可惜吧?我以前也想过换个地方,但现在都D级了,只能继续待在这里了。也不用去克拉斯海姆了。”
一般来说,冒险者在一个地方安定下来后,就不会轻易离开了。去其他城市,人生地不熟,等级也不一定被认可,甚至可能不被认可。
柯布森这种,估计要在伊斯万特待一辈子了。他的人脉和信誉都在这边,除非犯了事跑路,不然没理由去其他地方重新开始。
当然,如果真成了高手,去哪儿都能混口饭吃。
“副祭司去哪儿都有人信你,跟冒险者不一样。”
“也是……不过,你要是走了,我还真有点舍不得。”
“啥……!你小子,该不会!”
“以后没人请我喝酒了嘛。”
“嘿嘿嘿,你小子……”
就算去了首都,工作的时候也经常会来伊斯万特或者克拉斯海姆。以后肯定还有机会见面。
两人越喝越高兴,没过多久,柯布森就醉醺醺地大喊道:
“走!去赌场!!!!”
“啥玩意儿?你不是戒了吗?”
“不是,那个!新来的女荷官长得可漂亮了!我就想去看看!”
女荷官?
“一起去吧,野蛮人!你请我喝酒,今天我赢了钱请你吃晚饭!就当庆祝你当上祭司了!!”
“你疯了吧?”
柯布森嚷嚷着要去赌场,还拉着老金一起。这小子,估计走半路就得醉倒在雪地里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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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见死不救啊。
“卧槽,赌场在哪儿?”
“不愧是野蛮人!够意思!”
就这样,老金被柯布森拉去了赌场。他对赌博一点兴趣都没有,但柯布森都这样了,不去也不行啊。
赌场离得有点远。
建筑还挺气派,周围人山人海。大冬天的,一个个都想着花钱。不对,应该是想着赚钱?
反正都是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