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哦哦!!这毛皮的品质真不错!!”
旅店一楼的酒馆里,坐满了来自外地的商人以及他们的保镖。这些人一个个凶神恶煞,看起来就像杀人越货的强盗。估计他们在做生意的时候,也没少干这种事。
当然,这里是城镇中心,他们也不敢乱来。老金等人刚走进酒馆,那些商人就热情地迎了上来。
“没错,这可是刚猎杀的熊枭,新鲜着呢。我们还有熊枭的心脏、胆囊、爪子和熊嘴,你们要不要?”
“当然要!”
五六个商人围了上来,仔细地检查着熊枭的各个部位。他们看得非常认真,最后,他们满意地报出了价格。
看来,熊枭的毛皮确实很抢手啊。
除了毛皮之外,其他部位的价格虽然不高,但老金已经把价格谈判的事全权交给了薇妮娅,所以他根本不用担心会被坑。
薇妮娅和商人们讨价还价了一番,最终以30个银币的价格成交。
商人们兴高采烈地付了钱,老金接过沉甸甸的钱袋,走出了酒馆。30个银币!这可是一笔巨款啊!老金感觉自己都要乐疯了。
怪不得那些冒险者都拼命地猎杀魔兽,只要能赚到一笔钱,就能改变自己的命运。
“怎么卖了这么多钱?这也太贵了吧?”
老金惊讶地问道。
“听说,把这些东西运到王都,还能赚更多。也不知道那些贵族是怎么想的,居然会流行这种东西……算了,我懒得跟他们计较,就便宜卖给他们了。”
“还能更贵?!”
看来,贵族的钱真好赚啊。王都……路途遥远,运输成本高,价格自然也就水涨船高了。
想当年,地球上的胡椒,也曾经比黄金还贵。
有钱人挥金如土,这种现象,无论在哪个时代、哪个阶层、哪个世界,都是一样的。
老金这次算是捡了个大便宜,真是走运啊。
“对了,熊胆还挺值钱的。本来想留着给你补补身子,既然能卖钱,那就卖了吧。”
“熊胆?给我吃?为什么?”
“壮阳啊。”。
看来,无论在哪个世界,都是畅销货啊。
不过,老金根本不需要。
“我不用吃那玩意儿。”
“呵呵,我知道,我知道。那今晚?”
薇妮娅拉着老金的手,用嗲嗲的声音诱惑他。老金自然是求之不得。
“你这么猴急,不怕吃不消吗?”
“怎么?你有意见?”
“没有,没有!我很乐意奉陪!”
他们朝着住处走去。
刚才在温暖的酒馆里待了一会儿,现在一出来,就被寒风吹得瑟瑟发抖。老金只想赶紧回去洗个热水澡,然后钻进被窝里。
“话说回来,我还真想看看。”
你为什么非要给我吃那玩意儿?
“呵呵,估计会更。。。。?”
“估计招架不住。就算再加上那个,也不一定够。”